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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大夏河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五大夏河”步伐,提升大夏河沿岸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黄河上游和青藏高原重要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立足大夏河沿岸生态发展实际,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禁牧和草畜平衡为动力,以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加快推动大夏河沿岸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着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现状

大夏河年均流量9.84立方米/秒,流域面积4675平方千米,大夏河沿岸涉及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麻当镇、达麦乡、唐尕昂乡、曲奥乡等6个乡镇4983户2.3万人,耕地面积4.4万亩,各类牲畜存栏13.75万个羊单位(其中牛1.6万头,羊7.35万只)。

三、主要措施

(一)因地制宜增加保护面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摸清大夏河沿岸各乡镇草原禁牧、休牧面积,综合考虑全县生态保护实际,将草原生态恢复较好的阿木去乎镇完肯村4万亩禁牧面积调整到大夏河沿岸各乡镇,其中拉卜楞镇1万亩、麻当镇1万亩、达麦乡0.8万亩、曲奥乡0.6万亩、王格尔塘镇0.4万亩、唐尕昂乡0.2万亩。按照第三轮(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亩落实禁牧补助资金28.22元,共计112.88万元。由所在乡镇按照本乡镇实际落实到户,并建立工作台账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备案。相关乡镇要按照生态保护实际,确定禁牧区域和面积,按照“谁退牧、谁管护、谁围封、谁受益”的原则,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奖罚条例,组织群众签订禁牧、减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禁牧规定措施。严格执行《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夏河县草原禁牧休牧管理办法》,对于违反规定在禁牧区草场开展经营活动的,由草原监理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破坏草原保护设施的,处保护设施价值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牧户在禁牧区草场违规放牧或在休牧区草场超季节和超载放牧的,每只羊按5至25元、每头牛按l0至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对屡次违规放牧或破坏禁牧休牧草场围栏等基础设施的,除罚款外,取消当年草原奖补资金;各乡镇和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定核工作,确保禁牧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二)持续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不断优化畜群资源结构。按照“调结构、延链条、提质量、聚集群”的发展思路和全县“牛羊乳草药菌”六大特色产业,继续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大夏河沿岸各乡镇重点发展舍饲育肥,加大饲草料种植力度,减少牲畜存栏数,实现草畜平衡。实施大夏河沿岸面山完全禁牧,将所有存栏山羊全部淘汰。淘汰山羊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2022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

1.存栏摸底阶段(10月9日至10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山羊养殖存栏摸底表,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乡、村、组三级力量逐村逐户核查统计农牧户养殖山羊底数,汇总后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等部门,结合相关乡镇山羊存栏具体数量,制定《夏河县淘汰山羊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领导、制定目标、分解任务、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奖惩办法及经费保障等内容,于10月25日前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2.牲畜淘汰阶段(10月25日至11月20日)。根据《夏河县淘汰山羊工作方案》,每只按150元进行补助。经初步摸底,大夏河沿岸6乡镇山羊存栏约5000只左右,共需资金75万元,全部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中解决。相关乡镇要严格核定理论载畜量,超载部分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分级抓好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把淘汰山羊工作与牲畜出栏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相关乡镇、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加大牲畜出栏出售力度,并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程序:“认定为销售给屠宰企业的农牧户须提供经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企业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最大限度降低群众损失,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农牧村经济社会稳定。

3.核查奖补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相关乡镇要组织乡、村、组工作人员对各村淘汰山羊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县上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乡镇上报的山羊摸底登记表数据和自查报告,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向县政府上报抽查核实结果和山羊淘汰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根据抽查核实结果,核实造册、张榜公示,并将减畜补助拨付到乡镇惠农资金专户,由乡镇通过“惠农一卡通”兑付到户。

(三)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大夏河沿岸生态环境实际,按照“宜草则草,宜林则林”的原则,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切实筑牢高原生态安全屏障。计划总投资16854.38万元,建设年限为5年(2023年至2027年)。整合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大夏河流域王格尔塘曲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夏河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大夏河沿岸生态修复造林绿化等项目,主要建设挂网喷播、硬化挖除、削坡平整、树穴换土、覆土种草、栽植苗木、补播补种、灌溉养护、高陡坡悬石浮石清理、生态围栏安装、水土流失治理及河道治理清淤等内容。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2023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主要位于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达麦乡辖区6个生态治理点,包括2023年拟建设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投资3578.12万元,总面积2597.25亩;大夏河流域王格尔塘曲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856万元,治理河道47公里,清淤5.01万方,河道整治25.81万方;夏河县2023年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4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平方公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及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夏河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时间表、路线图及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

(二)强化督查检查,实现草畜平衡。各乡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禁牧区域划分、补助资金落实及群众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做好牲畜淘汰、草畜平衡及重点项目建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要全力做好协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县发展和改革局要持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督查,确保建设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既定任务;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要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要加大执法检查,按照相关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县民政局要做好减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消除返贫风险;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及时衔接沟通,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网站等媒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和《夏河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生产方式、绿色消费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县上将给予表扬,对持观望状态,工作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将对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附件:夏河县大夏河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docx

解读文稿:夏河县大夏河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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