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03-30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夏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工作人员7名,均为公务员,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内设机构

夏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为夏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属于一类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与县局统一办公,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主任1名,干事5名。

三、工作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将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行政职责划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夏河县人民东街9号

联系电话:0941-7127212 传真:0941-712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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