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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9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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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为贫困人口稳定持续脱贫创造客观条件,切实解决制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照项目库,结合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上报的项目需求清单、短板缺项,编制了我县2019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2019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1411万元随文下达。 各项目涉及乡(镇、办事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一、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国扶办和省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必须在一年内实施完成,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收回并安排其他项目。 二、做好张榜公示,项目计划必须在乡(镇、办事处)一级公示,入户项目中拟扶持人员花名册必须在村一级公示。 三、所有入户资金补助花名册,必须与县扶贫办下发统一格式一致。 四、基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五、任何单位都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或随意调整项目。 六、以上所有资金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打到贫困户“一折通”账户及中标公司对公账户。 七、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下达内容实施相关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扶贫、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努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八、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已建成的扶贫项目,由乡级政府组织项目所在地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乡村自验,填写自验表并形成乡村自验报告,自验合格后上报县级扶贫部门申请县级抽验,县级验收通过后及时组织报账工作。
附:夏河县二0一九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夏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夏河县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 ![]()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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