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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4-09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为全面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为贫困人口稳定持续脱贫创造客观条件,切实解决制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照项目库,结合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上报的项目需求清单、短板缺项,编制了我县2019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2019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1411万元随文下达。

各项目涉及乡(镇、办事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一、项目单位要按照国扶办和省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必须在一年内实施完成,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收回并安排其他项目

、做好张榜公示,项目计划必须在乡(镇、办事处)一级公示,入户项目中拟扶持人员花名册必须在村一级公示。

、所有入户资金补助花名册,必须与县扶贫办下发统一格式一致。

、基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任何单位都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或随意调整项目。

、以上所有资金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打到贫困户“一折通”账户及中标公司对公账户。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下达内容实施相关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扶贫、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努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已建成的扶贫项目,由乡级政府组织项目所在地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乡村自验,填写自验表并形成乡村自验报告,自验合格后上报县级扶贫部门申请县级抽验,县级验收通过后及时组织报账工作。

 

附:夏河县二0一九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夏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夏河县财政局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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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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