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4-13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从2015年开始,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全面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改革目标。2015年全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全面整合到位,2016年全面实现了“颁发新证,停发旧证”,2017年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的信息平台建成并正式运行,2018年在积极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从统一窗口受理、强化信息共享、实现集成服务、完成数据整合、延伸服务网点、解决遗留问题等6个方面对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作出明确安排部署。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以下简称8号文),明确要求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8号文精神,精简环节、压缩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便民利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于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4个方面的任务目标。

一是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明确从群众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证书全流程、全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比国务院要求提前1年,同时要求交易、缴税环节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办结,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办理时限。

二是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对较复杂的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2019年底前,全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将流程优化到位,形成优化后的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布。

三是大力推行信息共享。要求各地要在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现势、历史存量数据整合的基础上,积极履行信息共享集成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需求,制定共享计划,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需要的相关信息,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互通共享,主要是通过与法院、公安、民政、司法、税务等12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群众反复跑、多处跑的问题,凡是能够通过部门共享提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再行提交,通过信息化手段能够部门间内部办理的,不再需要群众到各个窗口去办。对于信息化水平达不到的地区,可以通过把人员集中到一个窗口,集中办理,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实现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免除群众在不同部门间反复跑路的烦恼。

四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构建市级统一的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将线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延伸到线上,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逐步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统一申请、集中受理和自主查询,网上预约、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在国办8号文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的基础上,明确在全省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

《方案》紧扣国办8号文要求,并融入了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不仅对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而且对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再次进行了明确,在优化流程、精减环节、精简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增加了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的内容。《方案》根据我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要求2019年底前各级林业部门要将林地登记资料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便开展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还就加强人员配置、落实工作经费、严格数据监管、确保信息安全、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各级政府要科学配置工作力量,充实登记人员队伍,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切实解决基层登记机构人员不足的现状,确保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下一步,我省将紧紧围绕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核心,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通过集中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梗阻”排查、“百佳示范窗口”创建、窗口作风问题整治、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持续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办证难”和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不动产登记监管力度。通过登记机构自查、省级督察、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明查暗访等方式,促进登记窗口作风转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坚决纠正房屋转移登记强制资金监管、重复测绘等行为。三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今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督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出台文件,“急需优先”解决一批,“以点带面”解决一批,“跟踪指导”解决一批,进一步促进全省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多措并举为落实国办8号文奠定良好基础,重点推进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切实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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