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南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夏河县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板块构成。统计时限为2025112025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41-71215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夏河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和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夏河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夏河县政府紧紧围绕国家政策要求,紧盯政务公开涉及内容多、覆盖范围广、时效性强的特性,以中心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为切入点,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平台、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策法规、经济数据、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强化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25年度,夏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749条。其中,公示公告295条、督促检查2条、教育、医疗29条、安全生产192条、政协提案答复2条,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要闻等政务其他信息公开内容769条。2025年度,夏河县收到政府网站网民留言领导信箱17件,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网民留言5件,所有诉求反映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办理率100%;接到12345热线工单2256件,成功受理2256件,办理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流程更加规范严谨。随着数字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政务服务透明度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的流程更加规范高效。从最初接收申请到审核、处理到最后的答复与公开,每一个环节都设定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时间节点。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信息申请,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确保申请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处理过程中,指导承担单位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及时反馈办理进展。待信息整理完毕后,以适当方式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并在必要时进行适度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通过一系列规范的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更加便捷2025,我县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内容主要涉及民生实事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办理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加延伸拓展。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持续扩大、体系不断健全,公开内容全面覆盖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同步延伸至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了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目前,我们完成了13个乡镇机构改革后一个办事处合并至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工作,以制度化举措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完善体现在多个方面随着平台功能的多样化,不仅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搜索服务,还增加了无障碍浏览功能,使得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同时带动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平台能够支撑政府信息实时更新,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到政府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变化,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通过平台建设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为构建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县各类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每月按时上报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统计报表,全县14个政务新媒体规范高效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更加有力有效。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公众对政府透明度要求的日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得到了显著加强。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项目审批、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加大对信息公开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隐瞒、拖延或虚假公开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有效遏制了信息不透明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内容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52

588

1876

其他对外管理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29

2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权益

0

0

0

0

0

0

0

5.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类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

0

0

0

0

0

0

0

5.要求确认或反复出具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但由于个别乡镇、部人员岗位变动较大流动较快缺乏稳定的队伍开展此项工作,个别新接任的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不够熟悉、信息公开流程不够熟练由于乡镇和部门一级自产的政策类文件较少,在政策解读等方面质量不高,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办理不规范不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存在差距,导致一些依申请事项超过法定办理时限,引起行政诉讼,耗费大量行政资源被动应付。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够到位,个别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发布的信息频繁出现错字、别字等低级错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健全完整领导责任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认知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提高解读水平。首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严密防范误解或遗漏关键信息。全流程突出细节监管严格、准确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三规范答复程序。严把受理、办理、法律、监督四个关口,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等程序环节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稳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四强化政务媒体监管。依托省、州政府第三方技术监督服务平台反馈问题,对发现的信息错漏等突出问题高效整改并举一反三,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运维人员发送预警信息,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按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参考》要求,县政府已在县、乡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并张贴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标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全县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提供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数或数量,均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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