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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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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23年甘南州医疗保障局对夏河县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发现3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违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案例一 经查:甘南佛慈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夏河旗舰店存在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问题,涉及违规金额5059.25元。根据《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夏河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协议》规定,夏河县医疗保障局决定追回违规支付医保资金5059.25元,责令整改,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并处以造成基金损失基金1倍罚款5059.25元。 2案例二 经查:夏河县柏康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超量开药、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类药品,涉及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058.1元。根据《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夏河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协议》规定,夏河县医疗保障局决定追回违规支付医保资金4058.1元,责令整改,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并处以造成基金损失基金1倍罚款4058.1元。 3案例三 经查:甘南金翔大药房王格尔塘诚信店存在超量开药问题,涉及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025元。根据《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夏河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协议》规定,夏河县医疗保障局决定追回违规支付医保资金2025元,责令整改,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并处以造成基金损失基金1倍罚款2025元。 上述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相关规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应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夏河县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广大参保人员须自觉抵制串换药品、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941-7129705),县医保局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夏河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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