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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1-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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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朋友们: 森林草原是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是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当前,天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县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落实好县政府发布的防火命令和禁火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特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防火意识,争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自觉遵守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思想深处筑牢防火安全底线。 二、严守防火规定,杜绝一切火源隐患 坚决做到“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场; 2.不准在林区草缘、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垃圾、杂草; 3.不准在野外吸烟、野炊、烤火、使用明火照明; 4.不准上坟烧纸、燃放香烛、焚香祭祀、民俗煨桑; 5.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夏河县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提倡以电子鞭炮、鲜花祭祀等文明安全方式替代传统习俗; 6.不准在林区进行爆破、电网狩猎等易引发火情的作业; 7.不准让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野外独自用火; 8.不准在公路沿线、林区边缘随意丢弃烟头、火种; 9.不准未安装防火装置、未配备灭火器材的车辆进入高火险区; 10.不准拒绝、阻碍防火检查,隐瞒火情或谎报情况。 三、倡导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积极转变传统观念,倡导文明祭祀、低碳祭扫。鼓励采用植树缅怀、鲜花祭奠、网络追思等现代文明方式表达哀思。节庆期间,自觉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等旧习,选择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庆祝,共同守护蓝天净土。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民防火浓厚氛围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防火规定。每位公民都应成为防火义务宣传员,主动向家人、邻里、亲友宣传防火知识,特别要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不弄火。发现他人在林区草场用火,要及时劝诫制止。 五、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火情险情 如发现森林草原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当地防火值班电话或火警电话12119。报告时请说明准确位置、火势情况,并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为扑救工作提供必要引导。切勿擅自盲目扑救。 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保护生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齐心协力,杜绝火患,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 夏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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