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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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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3〕8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推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和支持刚性及改善住房需求,依据夏河县人民政府《十九届县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条,同意县住建局制定放宽勒吉合小区(二期)配售条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勒吉合小区(二期)剩余住房面向我县新市民(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市常住,但未获得当地户口籍或获得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如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的专业人才和新退伍人员)、青年人(指年龄范围18至40岁人群)进行出售,在夏河城区内购房人个人名下无房产即可登记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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