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9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时间:2025-09-02   作者: 点击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根据传染病危害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进一步明确了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强调依法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不得过度收集信息,相关信息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目的。对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或泄露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完善了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制度,提高了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该法规定,疫情应对处置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对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预先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认为预先采取的防控措施不适当的,应当立即调整或者撤销。

详细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证书样式和填写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动物诊疗许可证》(C 0401—2024)标准执行,证书编号、防伪二维码等信息以及证书版式文件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模块自动生成。鼓励各地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换发新证。重点规范兽医处方行为,严格按照处方权限和《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开具、书写、保存处方;规范用药行为,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详细阅读>>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7/content_7030351.htm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