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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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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确保您能够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省、州通知要求,我县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保范围 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二、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 补充参保缴费期: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以确保您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三、筹资标准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70元(较上年度提高30元)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较上年度提高20元) 四、参保资助 1、特困人员、孤儿继续实行全额资助; 2、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按照310元标准定额资助; 3、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按照250元标准定额资助;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根据不同资助方式优化完善参保费用征缴流程,确保人费对应足额征缴。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五、待遇享受及注意事项 1、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补充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缴费: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天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当年出生的我县户籍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办理参保缴费。 4、新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户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县乡镇(社区)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 六、缴费途径 (一)线下缴费 您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以下银行柜台进行线下缴费: 1、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2、由缴费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缴费。 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参保群众能够积极响应,按时完成参保缴费工作,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二)线上缴费 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微信小程序、银联云闪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甘肃银行手机app自助在线缴费。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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