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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宣传小贴士
时间:2023-07-25   作者: 点击数:  

问:“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中“两病”指的是哪些疾病?

答:高血压与糖尿病

问:主要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答:夏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门诊特疾病申办标准的患者均可“一站式”纳入“两病”门诊用药管理,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问:哪些地方可以认定?

答: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生,均可对“两病”患者进行认定。

问:认定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答:从认定审核通过即可享受。

问:纳入“两病”门诊用药管理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纳入“两病”门诊用药管理后,可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同时,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400元,糖尿病800元,两种疾病均患有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业务咨询电话:09417129117

 

                           夏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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