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第32项问题)夏河县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3-10-1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级第二轮反馈问题):合作市4家、夏河县4家、临潭县2家矿山未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面坡度过大,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违法占用林草地和取水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2023年10月底前对提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完成,涉及林草地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征占用手续。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落实赔偿和修复责任。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前完成阶段任务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夏河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是夏河县麻当乡黄年村二号砂石料加工点,2019年6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企业继续生产。该企业属加工场,不存在未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占用地块为河滩地,不涉及林草地,已办理临时土地用地手续、取水许可证。二是夏河县麻当镇章子沟1号建筑用石料矿按照设计施工图完成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已办理临时土地用地手续,正在延续办理了草原临时征占用手续和林地征临时占用手续,已办理了水务部门取水许可证。因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地问题进行了查处,于2023年10月13日查处到位。夏河县麻当镇章子沟2号建筑用石料矿按照设计施工图完成,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已办理临时土地用地手续,已办理了林地征占用手续和草原临时征占用手续,办理了水务部门取水许可证,因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地问题进行了查处,于2023年9月8日查处到位。夏河县博拉镇柴来木为历史遗留破坏点,不存在未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的问题,现已实施2022年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014.03万元,。2022年4月6日,完成监理单位招投标,4月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投标,于2022年4月24日进场施工,2022年10月中旬完工并已通过县级自验。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自然资源局和夏河县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6日至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夏河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41-7121522  0941—7121302

联系地址:夏河县人民东街9号或夏河县桑曲东路28号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夏河县水务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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