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通告
时间:2023-06-06   作者: 点击数: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关于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为确保夏河县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从2023年6月6日至6月9日、6月15日至6月19日,夏河中学考点区域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期间考点区域内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七、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八、中、高考禁噪期间鼓励广大群众对违反通告事宜进行环保投诉,投诉热线0941-7122208。

特此通告。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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