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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时间:2022-06-14   作者: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兰银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意见》(〔2017〕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甘财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州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公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及对象

1、所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甘南州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返乡创业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上述群体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货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执行.

4、贷款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创业地不一致时,在创业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提出贷款申请。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3、刑满释放人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刑满释放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4、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 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6、返乡创业农民工: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乡(镇)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7、已脱贫人口:《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其中从事种植养殖业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须由所在乡镇出具从事种养殖证明。

8、网络商户:《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10、上述人员合伙创业:《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应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相关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二)企业贷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交贷款申请、《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创业担保贷款期限、额度及贴息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3年;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甘南州人社局5楼511室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常永强

联系电话:0941-8212932

2、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合作市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办公楼421室

联系人:牟黎明

联系电话:0941-8211938

3、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临潭县文广大楼二楼创业贷款办公室

联系人:赵小红

联系电话:0941-3126598

4、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卓尼县人社局二楼就业创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乐强

联系电话:0941-3601011

5、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夏河县甘加路口统办大楼一号楼二楼人社局劳务经济股222室

联系人:旦正卓玛

联系电话:0941-7126038

6、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秀城社区感恩路17号1栋1单元201室

联系人:杜林俊

联系电话:0941-5189094

7、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玛曲县萨日路1号人社局2楼人事人才办公室

联系人:刀知草

联系电话:0941-6121055

8、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碌曲县舟高路5号2楼

联系人:程旭亮

联系电话:0941-6691580

9、迭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迭部县政府统办楼社保大厅就业促进股

联系人:汪帆

联系电话:0941-5622083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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