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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需要担责吗?
时间:2025-09-02   作者: 点击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为推动《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夏河发布推出“以案说法|带你学习民法典”专栏。该专栏每周一期,将紧密结合生活中的常见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法律条文,传递法治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01《民法典》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02《民法典》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03《民法典》的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期

案例

小明和小李是朋友。小明把自己名下的一辆小轿车出售给小李,小李支付了全额车款,并实际占有和使用车辆,但双方未及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在小李驾驶该车期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小李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那原车主小明需要承担责任吗?

以案说法

不需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小李(受让人)在法律上被视为风险承担主体,即使车辆未完成过户登记,原车主小明(出让人)通常不承担事故责任。

温馨提示

无论是买车还是卖车,都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以免因“名义车主”身份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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