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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行动”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23-01-05   作者: 点击数:  

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一直以来是省州党委政府最深切的牵挂,做好温暖过冬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

随着冬季来临,以及可能出现的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民政部门把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和谐过冬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问题,我州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困难群众发放越冬生活物资为重点的“关爱行动”,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老旧小区,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摸底排查,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生活、安全温暖越冬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早提出采购计划,加快采购进度,明确救助帮扶措施。截至目前,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实施温暖过冬救助2404941145人,按需采购发放炉具、燃煤和棉衣、棉被、电热毯等价值3697.38万元的御寒取暖物资。

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持续深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县、乡干部定期走访探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监督其更换过冬衣物,安全使用煤炉等取暖设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其在过冬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推广拓展“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关爱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持续推行四个一服务,2022年通过政府招标等形式为6340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必需品折合人民币2005.44万元。发挥基层组织、村组干部、监护人、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多方职责,区分对象类别和需求提供“精细化”“多元化”的关爱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温暖过冬,提升救助保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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