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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10-28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夏河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救助方式、资金保障等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及时性、精准性和可及性,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便于社会各界准确理解、依规申请,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应救尽救、公开公正、资源统筹、及时高效、制度衔接原则,聚焦“救急难、兜底线、保基本”,健全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救助对象范围

  临时救助覆盖全体公民,不受户籍限制。凡具有本县户籍、实际居住在本县、人户分离、持有我县居住证以及外来务工、就业、就学人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自身无力解决、其他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救助对象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两类。

三、救助标准

  《方案》实行分类分档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为25000元。支出型救助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按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急难型救助实行分级救助:困难较轻的给予不超过800元小金额救助;重大困难实行“一事一议”,按经济损失、医疗支出分档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兜底保障。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方案》建立依申请受理、主动发现受理双轨受理机制,乡镇不得拒绝受理,紧急情况可先行受理、后补材料。审批实行分类办理:支出型救助按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清晰、公开透明;急难型救助实行先行救助,简化环节、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急难”。审批权限分级负责,小金额救助由乡镇审批,大额救助按程序报批。

五、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对象,采取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转办转介服务三种方式。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直达个人账户;实物救助重点保障衣物、食品、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对需其他帮扶的,及时转介至相关部门或慈善组织,实现接续救助。

六、制度衔接与保障

 《方案》强化临时救助与低保、特困、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及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合力。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保障乡镇快速救助、及时救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首问负责”机制,畅通群众求助渠道,提升救助效能。

七、实施时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方案》的实施,进一步畅通了救助渠道、提高了救助时效、规范了救助管理,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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