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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23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实施流程、强化监管实效,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印发《夏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对项目实施原则、支持范围、申报流程、建设管理、验收兑付、监督考核等内容作出全面规定,是我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为方便广大市场主体、各相关单位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与工作原则

  本《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明确县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统筹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推进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行、聚焦短板、注重民生、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工作重心向农村商贸流通领域倾斜,依托县、乡两级商业节点功能,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县域商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项目支持范围与禁止事项

  结合县域发展实际,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六大领域:一是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商业基础设施;二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物流资源、降低流通成本;三是优化城乡消费渠道,丰富乡村多元消费业态;四是完善农产品分拣、预冷、初加工设施,助力农产品上行;五是推动传统商贸转型,提升乡村综合生活服务能力;六是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站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同时,我县重点聚焦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市场、农产品配套设施等关键环节发力。

  《办法》同步划定负面清单,明确资金不得用于已享受同类中央财政补助、征地拆迁、办公用房建设、人员经费、债务偿还、罚款赞助等支出,严守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底线。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企业须在本县注册并实体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满两年以上,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主营业务契合农村商贸流通领域。

  申报流程规范清晰,由县工信和商务局发布征集公告,企业自愿提交全套申报材料,内容涵盖资质证明、财务报表、信用查询、项目方案、建设图纸、合同票据、实景影像等资料。经部门初审、多单位会商、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全程做到流程可溯、结果透明。

四、项目实施与过程管控

  《办法》明确项目完成时限,所有项目原则上2025年11月底前竣工,12月底前全部收尾。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督导调度机制,定期掌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关键事项如需调整,必须书面报备审批,严禁擅自变更实施方案。对整改不力、无法按期完成建设的企业,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同时全面公开项目信息与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全县项目实行一次性集中验收,由多部门及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逐项目实地核查、核验原始资料,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验收结果及时对外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以奖代补、事后补助方式,由企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六、监督管理与施行说明

  我县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主管部门建立项目档案,持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通过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综合考评项目效益。对虚报冒领、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结束,由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秩序,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网络,激活城乡消费潜力,为全县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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