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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07-2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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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规范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推动全县县域商业提档升级、赋能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及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印发《夏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全面明确资金规模、管理原则、部门职责、支持方向、奖补标准、禁止条款及绩效管理要求,构建权责明晰、规范透明、监管到位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我县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提供刚性依据。为便于各单位、市场主体精准把握政策、依规申报实施,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资金概况与管理原则 我县2025年度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额582万元,其中专项安排88万元用于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靶向补齐乡镇商贸基础设施短板。《办法》明确资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规范、高效原则,严格执行“事后补助、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所有资金以项目建设成效为导向,实行建成验收达标后予以奖补,杜绝资金闲置浪费、低效使用,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精准落地、发挥实效。 二、职责分工与监管体系 《办法》构建多部门协同共管工作格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县工信和商务局作为主管单位,全面负责制度制定、项目储备、项目库动态管理、预算执行和日常监管,履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县财政局重点负责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整体绩效管理。县发改、交通、农业农村、审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开展项目核查、验收监督等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程可控的资金监管体系。 三、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办法》聚焦我县城乡商业发展短板,划定六大重点支持方向。一是补齐乡镇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改造提升乡镇集贸市场、商贸中心、超市网点,完善配套设施,培育乡镇商业集聚业态。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升级县级物流中心、乡镇快递站点,整合物流资源,降低城乡流通成本。三是优化县域消费流通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丰富乡村多元消费业态。四是强化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商品化设施,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五是提升乡村综合生活服务能力,推动传统商贸向便民综合服务转型,促进商贸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六是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改造县乡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站点,完善绿色循环商业功能。 四、奖补方式与负面清单 资金统一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支持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设备实际投入的50%,确保补助标准合理合规、有据可依。 为从严规范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划定资金使用红线。严禁超范围土建、商业地产开发、租金费用、人员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同时明确企业不得将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办公配套建设、运营经费、招待宣传、税费抵扣、债务偿还等非项目建设开支,从源头杜绝资金挪用、违规列支等问题。 五、申报规则与绩效管理 《办法》严格执行不重复支持原则,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一律不予重复奖补,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领资金行为。专项资金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拨付流程,保障资金流转安全合规。 全面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通过事前评估、目标设定、动态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管控,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 六、实施意义与时效说明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结束为止,由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统一了我县专项资金使用标准、规范了申报实施流程、压实了全过程监管责任,对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体系、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健全城乡商贸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推动我县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商贸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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