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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13   作者: 点击数:  

推动和引导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督导各项工作开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夏河县委办公室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夏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绩效评价指标建设,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总体思路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实现绩效管理从项目到政策再到部门(单位)整体、政府预算拓展。此外,重点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与资金拨付挂钩、与经费挂钩,强化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方法、结果应用、附则等个部分,共计12条,对基础管理工作、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考核材料报送等进行了规定。 《办法》旨在推动和引导县直各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整体提升全县预算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报送县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级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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