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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05   作者: 点击数:  


一、编制背景

  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审批服务部门当场作出决定的方式。根据省州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夏河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我县梳理了第批实行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制定印发了《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的通知》。

  二、编制过程

  根据方案要求,夏河县告知承诺制工作由司法局牵头负责梳理,按照省要求,第告知承诺事项主要对照甘南州公布的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各自领域内证明事项进行梳理、报送。全县各单位严格对标甘南州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过审核汇总后,我县第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127项,共涉及公安局、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残疾人联合会、税务局、卫生健康局等11家单位,以此制定了《第二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于2023 9 4 日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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