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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时间:2022-08-20   作者: 点击数: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做好夏河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甘南发〔2022〕18号)精神,结合夏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和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决策部署,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根本,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创新载体,强化措施,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行动、建设和谐夏河、生态夏河、文化夏河、富裕夏河、幸福夏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公民法治意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深度融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政治方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校的重点课程,纳入学校法治教育体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深入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三月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和少先队入队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全覆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在全县各层面、各领域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重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各级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5月集中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通俗读物、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等普法产品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民法典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进广大农村牧区、服务各族干部群众。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全面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防范风险等法律法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便民办税、诚信税收、不断提高社会税法遵从度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通过税法宣传,真正使税收深入寻常百姓,让广大群众了解税收、支持税收,让税务工作得到广大群众更多的支持和赞扬。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集约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创新示范区建设。紧盯民生领域法治需求,大力宣传教育、公共卫生、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文化旅游、民族体育事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涉农涉牧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农牧业全面升级、农牧村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及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县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平安夏河、法治夏河建设,持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深入宣传与民族区域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进步创建工作、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持续加大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宗教事务条例》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事务,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重点内容

紧密结合夏河实际,以开展“法律十进”(机关、单位、农牧村、社区、学校、企业、宗教场所、家庭、景区、警(军)营)活动为抓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大力推进全民普法,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化依法治理。

(一)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农牧民(居民)群众、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县公民的法治素养,推进公民法治素养与依法治理实践有机融合。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要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年度述法等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推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两法一办法”,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全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轮训1遍。持续开展全县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和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团会)及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宣传、关爱。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保护的法律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力。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3.加强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4.加强基层农牧民群众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乡镇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实现村(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法治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

5.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教育。深入持久开展“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落实宗教教职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加大对宗教职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普法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懂法律、知宗教知识、会宣讲法律的普法工作者。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

1.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加大“法律进农牧村(社区)”力度,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述法工作,开展乡镇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实现村(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老党员、老教师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考核和管理。完善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和懂藏语、熟知政策法规的基层干部,采取“法治政策宣讲队”“流动法庭”等形式,深入农牧村帐圈、田间地头进行藏汉双语普法宣传。深化“法律进家庭”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大力整治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涵养文明乡风、和谐村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以家庭和谐促进邻里和睦、社会稳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水平。强化学校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健全依法治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预防管控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毒品、诈骗、传销、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3.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建设企业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全流程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4.深入推进依法治网。确实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

5.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6.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基本原则,加强对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中国化,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培育一批法治宣传进寺庙示范基地。

7.深入推进旅游景区依法治理。结合夏河县的相关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五无甘南”创建工作,开展景区依法治理是树立景区形象、促进景区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围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景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游客增长法律知识,景区管理干部和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改进管理方式,明确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景区周边商业和餐饮服务业人员、导游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加大对景区周边居民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文明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8.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部门联动,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大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把法治元素融入各类文化设施、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提升法治文化建设质量。加强农牧村法治书屋建设管理,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对全县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保护,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新生命。

2.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法治精神融入文化创作,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推出一批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将法治文化创作纳入全县各级文艺评奖、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范围,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励机制,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讲好夏河法治故事。

3.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演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中国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等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乡村道德大讲堂、乡村大舞台等阵地功能,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德治和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4.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结合夏河实际,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围绕夏河黄正清将军纪念馆红色资源,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和管理,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实时普法。坚持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废改立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汲取人民智慧,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以案释法析理普法的工作指引,推动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讼;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坚持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坚持以案释法,加强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宣传解读,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长效化。

(二)推动智慧普法。在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设立普法栏目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推动县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全州智慧普法平台和政法机关法治宣传网络对接,实现互联互通。注重运用微视频普法,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网络普法平台,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动普法,推动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信息共享,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2348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甘南分中心热线平台、“12348甘肃藏汉双语法网”网络平台为依托,积极构建“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切实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加强社会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鼓励法官、检察官、律师、老党员、老干部、传媒工作者、教师等热爱公益普法者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群团、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社会普法运行模式,完善县以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普法工作机制,增强普法力量。

(四)深化双语普法。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开展藏汉双语“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藏汉双语宣传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积极打造具有藏汉双语元素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乡村法律图书室(角)等法治文化阵地。加大“双语”普法教材编印推广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懂法律、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聚焦重点工作、重点时节、不同受众,坚持以“面对面”藏汉双语集中宣讲为主渠道,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藏汉双语法治文化宣传品,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实施步骤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2025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五年规划。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法治宣传教育全面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教育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作用,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普法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部门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要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以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质效。要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法治风尚。

(三)健全考核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各级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设置评估参数,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要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要认真发现、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工作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强基导向,推进重心下移,从经费、待遇、装备等方面加大工作保障。强化基层普法队伍建设,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强化基层普法力量。要把加强基层普法骨干作为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的关键,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分级分类对乡镇普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为法治夏河建设提供智力支撑。要强化经费保障,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加大对普法经费支持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解读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起草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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