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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夏河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22-08-09   作者: 点击数: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

加快推进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确保搬迁任务按计划有效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夏河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杨海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旦正道吉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林平     县政府副县长

索南道吉   县政府副县长

 员:蒋志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海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南秀甲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久美才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小龙     县水务局局长

贡保才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峻峨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桑吉克     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局长

卡毛吉     县地震局局长

张洪涛     拉卜楞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让道吉   王格尔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尕藏草     麻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金平     桑科镇人民政府镇长

司政华     达麦乡人民政府乡长

拉茂杰     唐尕昂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敏强     曲奥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贡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龙、桑吉克、卡毛吉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政策,做好与上级的沟通衔接;研究解决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产业发展和后续帮扶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负责相关目标任务的考核评估;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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