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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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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确保搬迁任务按计划有效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夏河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海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旦正道吉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林平 县政府副县长 索南道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蒋志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海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南秀甲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财政局局长 贡 保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久美才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小龙 县水务局局长 贡保才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峻峨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桑吉克 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局长 卡毛吉 县地震局局长 张洪涛 拉卜楞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让道吉 王格尔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尕藏草 麻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金平 桑科镇人民政府镇长 司政华 达麦乡人民政府乡长 拉茂杰 唐尕昂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敏强 曲奥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贡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龙、桑吉克、卡毛吉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政策,做好与上级的沟通衔接;研究解决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产业发展和后续帮扶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负责相关目标任务的考核评估;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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