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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夏河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9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生活救助责任。(四)指导全县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负责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孤残、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六)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民政局部门包括:民政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1、民政局本级: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二)社会救助和福利股。(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四)区划地名股(边界管理办公室);2、夏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3、夏河县敬老院;4、夏河县殡仪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请插入具体报表,若无法插入,请标明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22.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2.1万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21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8.24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2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86万元,占10.24%;项目支出6548.62万元,占89.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218.24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173.16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2.68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0.23万元,占98.8%;卫生健康支出33.61万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50.87万元,占0.72%;其他支出133.52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23.20万元,支出决算为708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正常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20万元,支出决算为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增人增资.

4.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1.23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0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2.93万元,本年支出132.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2.9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68.27%,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街面巡查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74.66%,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街面巡查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街面巡查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74.66%,主要原因是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街面巡查减少。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49.85%,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0万元。主要是正常接待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没有组织开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了部门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街面巡查。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9,共涉及资金6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对2023年度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23年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金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7.7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3.6%。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7.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保障了民政工作正常进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2023年甘肃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95万元,执行数为1784.49万元,完成预算的66%。

3“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2023年两保一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4万元,执行数为2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53万元,执行数为331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

6.“2023年第二批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2.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26.3%。

7“2023年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75万元,执行数为4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

8.2023年农牧村特困群众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5万元,执行数为59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9.2022年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 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民政局城乡低保、五保户、救助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社会福利院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202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202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州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2.31万元,完成预算的77%。

14.“2023年为民办实事设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州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8.06万元,完成预算的4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夏河县民政局 (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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