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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9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志及政策决定;组织拟定涉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城市区域内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6.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督查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7.负责市政设施和共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共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共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8.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一)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正科级局长1名,副科级局长2名。实有在职人员 25人。工勤18人,事业4,参公3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综合执法四中队、环境卫生督查一组、环境卫生督查二组等9个职能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62.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4.15万元,下降24.78%,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开源节流的政策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6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3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6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2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62.37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264.15万元,下降23.45%。响应国家开源节流的政策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5万元,下降23.45%。响应国家开源节流的政策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4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占2.06%;城乡社区支出782.66万元,占90.76%;住房保障支出33.51万元,占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9.50万元,支出决算为86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统一批复至人事局。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统一批复至医保局。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9.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全部纳入工资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2.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94万元,下降13.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88万元、津贴补贴127.67万元、奖金60.15万元、绩效工资5.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5万元、住房公积金33.51万元,生活补助220.38万元

公用经费26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21万元,下降39.13%,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开源节流的政策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37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手续费0.01,水费0.36万元、电费78.99万元、邮电费5.89万元、取暖费1.19万元、差旅费6.49万元、维修(护)费40.1万元、专用燃料费38.52万元,劳务费34.35万元、委托业务费34.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我局环境卫生督察组合并为一个组,减少执法车辆运行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我局环境卫生督察组合并为一个组,下乡执法车辆燃油费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我局环境卫生督察组合并为一个组,减少执法车辆运行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12.51%,我局环境卫生督察组合并为一个组,下乡执法车辆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我局环境卫生督察组合并为一个组,减少执法车辆运行费。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12.51%,我局环境卫生督察组合并为一个组,下乡执法车辆燃油费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37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手续费0.01,水费0.36万元、电费78.99万元、邮电费5.89万元、取暖费1.19万元、差旅费6.49万元、维修(护)费40.1万元、专用燃料费38.52万元,劳务费34.35万元、委托业务费34.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21万元,下降39.1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压减。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共涉及资金16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涉及7个小专项,自评结果都为良好,每一笔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性质,按照程序严格执行。全部项目评价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展开,评价结果为良好,有效完成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公用经费、城市路灯费、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执法车辆保险费、乡镇道路保洁车保险费、乡镇道路保洁车燃油补助、乡镇道路保洁车维修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公用经费县级财政共计拨款12.5万元。全部用于单位内部办公费、印刷费、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等行政运行的正常支出,确保开展日常工作,职工满意度达100%。

2.“城市路灯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市路灯费县级财政共计拨款77万元,全部用于城区路灯、公厕、亮化、监控的正常使用开支,及时足额缴纳电费,提高城市形象,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简捷的服务,确保人民群众正常使用、安全出行,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8%

3.“环境卫生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县级财政共计拨款20万元,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督查工作正常运行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确保环境卫生督察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督查通报及时整改,确保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提升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8%。

4.“执法车辆保险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执法车辆保险费县级财政共计拨款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精细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改善工作,包括城市牛皮癣、八乱现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监督治理,执法车辆日常开展工作正常出行安全保障,确保执法车辆正常运提升工作效率、改善城乡人居工作、生活环境面貌,资金效益使用率达100%,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8%。

5.“乡镇道路保洁车保险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7万元,执行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乡镇道路保洁车保险费县级财政共计拨款2.87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各乡镇实际保洁车数量和保险公司沟通及时购买保洁车保险,并不定期由环境卫生督查组进行督查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建立台账进行排名通报。

6.“乡镇道路保洁车燃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52万元,执行数为3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乡镇道路保洁车燃油补助县级财政共计拨款38.52万元。全部按要求拨付给14个乡镇政府,具体由各乡镇按照各自实际情况执行,我局严格按照各乡镇实际保洁车数量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并不定期由环境卫生督查组进行督查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建立台账进行排名通报。

7.“乡镇道路保洁车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万元,执行数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乡镇道路保洁车维修费县级财政共计拨款10.7万元。全部按要求拨付给14个乡镇政府,具体由各乡镇按照各自实际情况执行,我局严格按照各乡镇实际保洁车数量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并不定期由环境卫生督查组进行督查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建立台账进行排名通报。

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涉及7个小专项,自评结构都为良好,每一笔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性质,按照程序严格执行。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绩效工作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监督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务收支规定,我局合理安排支付预算资金。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该项资金的开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资料完整,资金使用规范。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 (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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