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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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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公平交易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行为调查职责,依授权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六)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七)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全12315投诉举报指挥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参与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酒类、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酒类、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承担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负责药品(含中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产品备案。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全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组织指导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二)负责全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纪要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政治理论及中心组学习和重要活动的安排、记录工作。负责开展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统筹制定综合性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外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及装备配备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承担机关和非独立核算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承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信息技术保障、网络安全工作。

(二)法规股。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参与信访复查复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机构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

(三)登记注册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股。统一管理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务,集中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鉴定、审核、清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及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产品备案。指导全县市场主体规范化登记管理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和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质量信用建设工作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部门“放管服”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在委组织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责任。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市场综合规划和规范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拟定市场规范管理有关的制度措施。负责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规范各类市场交易秩序工作。监督指导全“禁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方面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全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的政策措施。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和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使用活动。承担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奖、省级专利奖的筛选推荐工作。负责专利统计与分析、专利许可合同认定登记、专利方面的宣传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指导全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办统筹协调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与保护工作。配合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开展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区域消费纠纷。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负责全12315投诉举报指挥工作。监督指导消费先行赔付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专利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配合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质量标准计量股订推进质量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对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承担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及重点产品监督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承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配合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证。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负责市场监管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市场监管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七)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酒类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特殊食品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掌握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措施和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全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快速检测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的维护、运行、推广和应用。负责和指导全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八)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和指导全药品(含中藏药,下同)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药品安全形势,拟定药品监管措施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组织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药物滥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监督管理。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开展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全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拟定监管措施和医疗器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Z04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Z0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Z01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6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8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9F0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54.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17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的在职职工过渡期奖励性补贴致使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变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3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9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61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54.16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35.17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的在职职工过渡期奖励性补贴致使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变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致使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变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12万元,占7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7万元,占11.54%;卫生健康支出67.93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112.39万元,占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3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年中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取暖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8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4万元,增长61.01%,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主要是用于食品快速检测及执法执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38.09%,接待次数增多。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74.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4.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3万元、办公费35.27万元、印刷费8.34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58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97万元、邮电费3.22万元、取暖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差旅费4.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1.36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0.00万元、劳务费12.92万元、委托业务费104.44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4万元,增长61.0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760.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8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6.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8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查市场,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9,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244.14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244.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保障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用经费、药品抽样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本部门共预算绩效管理9项,当年各级预算共安排244.14万元,其中:省级预算安排21.6万元;当年支出21万元,执行率97%。财政预算安排212.54万元,当年支出212.54万元,通过自评,该项目结果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1万元,食品监管补助资金0.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共计21.6万元,结余0.6万元(此项资金为药品抽样费,因上年我局基本户有结余药品抽样费,故本年先将上年基本户结余的药品抽样费作了支出)结转至下年使用,公用经费37.5万元,微小型企业刻制公章经费15.04万元,各项检测费60万元,市场监管业务经费20万元,重点城市培育藏式餐饮经费50万元,制式服装经费30万元,共计212.5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成,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均能严格按照规定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情况,所有资金都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1万元,食品监管补助资金0.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共计21.6万元,结余0.6万元(此项资金为药品抽样费,因上年我局基本户有结余药品抽样费,故本年先将上年基本户结余的药品抽样费作了支出)结转至下年使用,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用经费37.5万元,微小型企业刻制公章经费15.04万元,各项检测费60万元,市场监管业务经费20万元,重点城市培育藏式餐饮经费50万元,制式服装经费30万元,共计212.5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成,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1万元,食品监管补助资金0.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共计21.6万元,结余0.6万元(此项资金为药品抽样费,因上年我局基本户有结余药品抽样费,故本年先将上年基本户结余的药品抽样费作了支出)结转至下年使用,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用经费37.5万元,微小型企业刻制公章经费15.04万元,各项检测费60万元,市场监管业务经费20万元,重点城市培育藏式餐饮经费50万元,制式服装经费30万元,共计212.5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成,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专项资金,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自评,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x20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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