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时间:2024-09-29 作者: 点击数: |
|
2023年度 夏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邂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开展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接驻地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管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会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合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县水务水电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县农牧林业局的草原防火、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地震局承担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将县地震局承担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1项行政许可,地震行政检査、监督1项行政监督和划定地震观环境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等4项其他行政权力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应急局局机关(含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督査督办、财务、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及时为上级督查、重要会议、工作安排部署提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形式数据及形势分析资料。组织编制全县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准入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12350°举报电话的承接、呈报职责,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地武警部队等各类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合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风险监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救援指挥等视频会议及信息系统的健全完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并承担信息化装备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火灾防治管理室。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督促上级重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的落实。加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四)防汛抗旱和综合防灾减灾办公室。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救援工作。拟定夏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并向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建议。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险设施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负责推进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统一组织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为应急指挥提供基础资料保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査评估,建立自然灾害分级管控机制,界定各级管控责任。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備备、调拨和祭急配送,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加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五)危化品及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査、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査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案卷评查及其上报工作。 (六)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室。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Z04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Z01_0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6: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8: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9:F0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48.8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3.75万元,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抢险救灾资金13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10万元。收入总计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本年支出合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8.8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81万元,占36.24%;项目支出860.02万元,占63.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48.8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83.74万元,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抢险救灾资金13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74万元,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抢险救灾资金13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87.51万元,占6.49%;住房保障支出41.99万元,占3.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76.27万元,占8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减少1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41万元,支出决算为8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减少1人。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8万元,支出决算为4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减少1人,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0万元,下降2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13万元,下降88.79%,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减少公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万元,增长106.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5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督查检查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5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督查检查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次数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9.71万元,分别为:办公费8.99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5.33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13万元,下降88.7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80.95%,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有新录入公务员培训费,本年度无新录公务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救援。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2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十元民生保险86万元”、“2023年农房保险109.94万元”、“防灾救灾应急救援责任考核经费30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5万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210万元”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经自评项目平均产得分99.99分,评价等级为“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十元民生保险86万元、2023年农房保险109.94万元、防灾救灾应急救援责任考核经费30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5万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210万元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十元民生保险86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2023年十元民生保险86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了4个绩效一级指标,已完成绩效指标4个。 2.“2023年农房保险109.94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94万元,执行数为109.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2023年十元民生保险109.94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了4个绩效一级指标,已完成绩效指标4个。 3.“防灾救灾应急救援责任考核经费3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防灾救灾应急救援责任考核经费3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了4个绩效一级指标,已完成绩效指标4个。 4.“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冬春救助人数5410人,补助足额发放100%,实际完成100%指标。 5.“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21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21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有效减轻受灾人员经济损失;出动抢险救险力量560余人(次)、过渡期救助人数13人;投入应急抢险救援设备15台;应急期救助人数93人,实际完成指标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求助的支出。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三十、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三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三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三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三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三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四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四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四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
附件【夏河县应急管理局.xlsx】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