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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夏河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8〕72号)、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11号)和夏河县委办公室、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夏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夏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夏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夏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承担农业农村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业农村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接受县委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有的32项减少为目前的11项
二、机构设置 第五条 县农业农村局设下设机构。共设内设股室7 个。 (一)内设结构 1、党委办公室 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益。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负责受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负责老干部、妇女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 2、行政办公室 负责局业务、政务、财务事物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政务的督办;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保密、宣传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工会、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建设方面的方案编制、实施等。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林业生态建设及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农业农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以及农业农村定期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负责局系统劳动工资等;负责来文的登记、呈阅、传阅;负责文件回收、文件办理提醒、督促工作;接听电话,收发传真。负责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规范管理等。 3、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项目,指导实施县级土地利用项目,负责协调县域内土地综合整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其他事项。提出全县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收集、统计农业生产和工作信息;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耕地、种子、作物品种等农业生产资源的调查和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等设施农业及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机行业管理。研究编制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参与农业区划和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负责种植业资源的管理和综合利用,负责农业报表统计,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储备和调拨等工作。研究拟定粮油作物生产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粮食作物生产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技术措施;调查分析粮油作物生产形势和开发动态,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农产品加工、质量改进、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导粮油作物生产和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粮油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发展粮油作物带方向性和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负责组织宣传、实施农业法律、法规、条例,集中统一行使农业行政处罚职能,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涉农违法案件,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牧民利益;行使法律赋予农业农村局的各种行政许可权和检查权,审查发布审批事项和采取强制措施;组织协调植物检疫、种子管理、农药监督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农业责任事故鉴定等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办本局有关法律事务及法制工作。 4、兽医股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兽医、动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兽医卫生监督体系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县的动物防疫网络建设管理;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医药政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兽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开展兽医科技培训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兽医行业的指导。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协调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管理工作,组织认证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 5、畜牧股 负责全县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畜牧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开展畜牧科技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畜产资源的保护和品种培育;收集发布农牧业生产动态和畜产品统计信息;指导水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研究拟订全县饲料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措施,组织饲料标准并监督实施。 6、项目及产业发展股 负责项目工作;向各办公室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汇总工作;负责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负责养殖场粪污处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前期资料收集和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审计,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完成单位申报及省州县下达的各类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各类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一书两证”、环评、稳评、地勘、设计、进度报表、项目督查、项目验收、项目总结等一切与项目有关事宜的办理,负责与产业扶贫有关的项目的办理,包扣“两州一县”项目、三年发展行动计划等,项目审计、验收等工作。提出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和农牧业中长期规划;拟定农牧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农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和跟踪管理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的区划、调查与评价,指导全县农牧业区划工作;承担县农牧业产业化协调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的跟踪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调落实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收集、统计并发布农牧业产业化工作信息资料。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包括农、渔、水利)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产业扶贫工作。 7、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牧业投入品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牧业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制定行业立法计划和普法规划;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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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夏河县农业农村局+1(1) (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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