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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夏河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3-10-12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夏河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办事处)及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设6个股级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制办。设13个派出机构,公即夏河县司法局拉卜楞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桑科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科才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阿木去乎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博拉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吉仓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扎油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唐尕昂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王格尔塘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麻当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曲奥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甘加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达麦乡司法司法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Z04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Z0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Z01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6: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8: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9:F0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81681.05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4942.57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社保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发放过渡期基础补贴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03155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1552.54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050352.54元,其中:基本支出7050352.54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31552.54元。与年相比,各增加779784.92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社保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发放过渡期基础补贴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1552.5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9784.92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社保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5300.00元,支出决算为59647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将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均将预算按人员性质归类至此项人员经费中列预算,支出时按部门经济分类列出造成预算超出。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1731.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32%,主要原因有1、退休人员增资;2、新退休人员增加2人,发放高寒建房费4.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42493.87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互助等财政补贴部分由县财政局拨入本单位账户。。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住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02569.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始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由县财政局拨入本单位账户。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1552.54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4144.1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351.23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社保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27408.4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433.69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 568436.30元,印刷费220540.00元,水费627.90元,电费13086.97元,邮电费19200.00元,取暖费28283.00元,差旅费27202.00元,维修(护)费381172.00元,会议费13,260.48元,培训费 14529.00元,公务接待费484.00元,劳务费76367.50元,委托业务费1,800.00元,福利费24371.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201.85元,其他交通费用742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 992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6830.00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7408.4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433.69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投入。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260.4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57.52元,下降53.66%,落实相关政策精简会议,疫情防控原因,部分会议线上召开,本年度会议费支出有所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529.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89.0元,增长648.92%,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以及外派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08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0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8201.85元,支出决算为238201.8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705.72,增长590.52%,主要原因外出培训增加.培训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7717.85元,支出决算为237717.8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32.72,增长625.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一辆警用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38516.00元,支出决算为138516.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16.0,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一辆警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9201.85元,支出决算为99201.85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16.72,增长202.58%,主要原因新购入一辆车保养、维护、保险等支出增加,疫情防控乡村大喇叭等宣传任务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484.00元,支出决算为484.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疫情防控原因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7.0,下降71.71%,疫情防控原因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公用经费217000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从评价情况来看,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市、县(区)司法局按照财政部、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甘肃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确定的开支范围,根据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和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基层的原则组织实施,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基本按照绩效目标计划实施,保障推进了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切实解决了基层经费不足的实际困难,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作用。

1)经济效益。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法律咨询、带书、法律服援助等各方面的需求,降低困难群众打官司的成本。(2)社会效益。我县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县)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法治创建和基层法治德治相融互进,深入推进“法律十进”;依托县媒体中心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优势打造全方位法治宣传格局;有效提升群众法律素养,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以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主的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3)生态效益。2022年通过对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将一些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筑建平安“防火墙”。对已经产生的纠纷及时调解,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矛盾升级,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和投资环境,构建平安甘肃进一步提升。(4)可持续影响。在法治建设上,通过持续的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法治建设的水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装备款的下达,有力地解决了基层经费不足的实际困难,改善了基层的办案条件,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服务群众的效率、能力和水平,减轻了群众的负担。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已结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发现,受援人对案件办理过程及效果满意的占95%、比较满意的占5%、不满意的为零,全年无一起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引起的投诉。经了解,全县服务对象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当事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用经费、政法转移支付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用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基本运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000元,执行数为21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经费严格压减“三公经费”,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精细安排,做到了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每一份钱都用到了刀刃上。具体支出情况:办公费80741.9元,印刷费4052元,水费627.9元,电费13086.97元,邮电费1200元,取暖费28283元,差旅费17425元,维修费你1050元,会议费9826元,接待费484元,培训费11889元,劳务费31067.5元,委托业务费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39.73元,购置固定资产1500元。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基本运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0000元,执行数为93.22万元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执行,执行率98.13%。其中:办案业务费和法律援助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经费剩余1.78万元将在下半年用于法律援助案卷补贴及信息化建设支出。

  1.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自评,我单位2022年公用经费绩效自评分数为908分,预期绩效目标完成良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分数为89.93分。有效保障了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河县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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