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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卫生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卫生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医药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指导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技术培训、科研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评估、成果推广和科研基地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建设工作,负责县内外卫生人员进修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协调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等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学术团体工作;做好医学继续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和进修工作。

  1. 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夏河县卫生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上年度结转,2021年度收入总计82.84万元,支出总计8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4万元,比较上年度增长20.62万元,增长24.89%,主要人员增加。

    本单位本年度8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4万元,占100%。比上年度增加20.62万元,增长24.89%,主要人员增加。

    年末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2.84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了20.62万元,减少-24.89%,主要为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82.84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0.62万元,减少24.89%,主要为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8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8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0.62万元,增长24.86%,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0.62万元,增长24.86%,主要为人员支出投入增加。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与夏河县卫生健康局合并办公,三公经费由卫健局承担统计。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政府无采购经费。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卫生学校于卫生健康局合并办公,所使用办公场所与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为卫生健康局所有,无固定资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夏河县卫生学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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