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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夏河县发改局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度夏河县发改局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

    2)负责做好全县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拟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3)负责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方向。

    4)按照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制定和管理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核发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定期组织审验。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发改局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农村和产业办公室、项目建设规划与投资股、节能监测中心、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股、国防信息运动员办公室、价格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189.22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43952.82万元,支出总计44052.82万元。

2021年度收入总计43952.82万元;其中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952.82万元97.7%,其他收入1000万元(存量资金中安排收入900万元、州发改委拨款收入100万元)占2.3%,共计43952.82万元。

2021年度总支出4405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33万元,项目支出42204.49万元年末结余89.2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2952.82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共计43952.8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4052.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184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83万元,公用经费18.5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接待费实际支出0.78万元,共接待10批次99人。主要用于省、州、县相关部门检查督查夏河县项目期间餐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10.50万元,只要用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包工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60.17万元,其中专用设备0.64万元,通用设备38.09万元,办公家具21.44万元,计算机设备等均已年限已久,部分无法正常使用的待自查后上报处置。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采购总额为3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支出16.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5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夏河县发展和改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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