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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2.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和推进全县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承担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职责;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县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4.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重大工程,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建设项目,指导监管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基础设施建设。 5.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包括文化娱乐、音响、图书报刊、演出、美术品、体育用品、艺术培训、文物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审核、报批文化市场新建经营单位和体育经营人员;组织审核报批本县出版、发行的各类出版物,加强对全县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6.管理全县著作权、版权工作,行事著作权和行政执法权,调解版权纠纷,查处著作版权侵权案件。拟定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7.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协调文化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二、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县文旅局内设机构有:党务办公室、政务办公室、公共文化体育股、财务股、项目办公室、旅游股、技术管理股、文化遗产股。下设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图书馆、甘加八角城保护所、拉卜楞游客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机构2个。现有正式在编职工67名,其中科级干部9名,一般干部48名,工勤人员10名,退休人员33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819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10678.6万元,支出总计9419.1万元。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0.6万元,占100%。 2021年度总支出94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5万元,项目支出6761.6万元,合计9419.4元。年末结余207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678.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941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26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4.4万元,公用经费529.9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省、州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29.9万元,只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1352.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采购总额8.65万元。 八、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评价结果。第二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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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旅局(本级).xls】 附件【文旅局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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