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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牧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牧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高学历人才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县人社局本级、局下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县人社局本级 2、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4、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g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g02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g03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g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g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g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g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g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g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218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3139.34万元,支出总计3045.93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3.74万元,下降35.18%,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0.57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中未列入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1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9.34万元,占90.44%,其他收入300万元,占9.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4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9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年末结余311.41万元,较上年增加9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留“三支一扶”人员补助及扶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补助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39.34万元、支出总计2745.9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3.74万元、支总计减少2070.5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中未列入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本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列入其他收入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5.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1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0.5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报表中未列入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本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列入其他收入中,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542.5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6%,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支出、“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进基层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的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33.0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3. 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170.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2%,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7.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生活补助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离退休费、抚恤金及生活补助等项目。公用经费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万元,下降16.74%。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13批次15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万元,下降16.7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26.42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为购入办公耗材减少。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待财政拍卖。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本部门对就业资金转移支付、“三支一扶”转移支付资金和乡村公岗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就业资金转移支付:该项资金得分为84.71分,评价等级为良好。该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该项目预算设定数量已全部完成,预算执行率99.9%;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能够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不合规情况。 “三支一扶”转移资金:该项资金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该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该项目预算设定数量已全部完成,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能够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不合规情况。 乡村公岗转移支付资金:该项目预算执行资金162万元,实际到位16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资金1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结余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
附件【2021年度人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及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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