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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甘加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夏河甘加镇卫生院2021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2)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3)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中医治未病;承担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6)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7)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监督和服务工作。

8)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夏河县甘加镇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夏河县卫生健康局管理,部门决算为级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数1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1年,我院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着力推进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和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在加强全院职工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教育的同时,认真抓好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及医疗等工作。

二、卫生院科室设置

1.内科

2.外科

3.妇科

4.儿科

5.公共卫生科

6.全科门诊

7、影像科

8、 检验科

9.中藏医科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上年度结转6.97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245.68万元,支出总计225.87万元。

我院本年度收入24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62万元,占78.4%。    

2021年度总支出24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7万元,。年末结余17.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92.6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92.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17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24万元,公用经费51.27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我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1.58万元

  1.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1.58万元, 主要用于救护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1.27万元,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145.049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8万元,车辆1辆,价值为9.15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 127.89954万元,包括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等。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为21.6625万元,其中购买货物支出金额为:16.0998万元,购买服务支出金额为5.5627万元。

  3.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院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夏河县甘加镇卫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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