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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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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执法环境,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具体措施》(州政办发〔2023〕7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队伍素质、监督机制和能力、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工作举措 (一)深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和本领。 2.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年分两次邀请专家教授举办针对全县执法人员的专题讲座。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上级业务部门印发的《法律法规汇编》、《执法案件指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力度,每年举办内部法治讲座或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各相关执法部门每年分两次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行政赋权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统筹制定本系统内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开展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督促指导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每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新增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综合法律知识。 3.持续健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初任、任职、在职培训及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应急处突等能力。 4.狠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资质,每年度适时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对不合格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切实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二)紧盯重点环节,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部署要求,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跨部门执法监督活动。同时按照省州有关安排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形成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2024年,由县司法局牵头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专项督查情况报告县政府。 6.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各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对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梳理完成本系统行政裁量权标准目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7.全面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依法准确及时通过“信用甘肃”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各乡镇、各执法部门必须合理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单位内部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专职人员。 8.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州安排,依据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定期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监管情况。 9.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和“个性化”法律套餐,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实质化运行。 (三)完善执法体系,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10.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行政执法机关在2024年底前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报县司法局审核后进行发布。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 11.进一步规范乡镇执法赋权。根据省州安排,全面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部门赋权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完善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11月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已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 1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对照省州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的年度联合执法计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城、跨层级联合执法。做好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邀请县纪委监委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跟踪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四)完善监督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 13.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积极对拟修订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根据省州有关文件,不断推进完善我县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 14.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建设。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案,确保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州、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有效对接。 15.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多元化建设。制定并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各乡镇、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以及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开展专项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衔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被纠错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加强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等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2024年6月前完成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坚持数字赋能,健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16.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使用。配合上级单位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心,以数字化赋能实现执法信息网上收集、执法活动精准监督、执法资源实时调度、执法数据综合分析利用。 17.加快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依托全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 (六)聚焦重点任务,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8.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基层执法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现状,加大对专业人才优化县级人力资源,选拔一些思想觉悟高、法律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特别是法律专业的干部充实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定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专岗专编。 1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配齐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落实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 20.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权益保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 21.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配备费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县财政局要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深刻领悟在全县上下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做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与本单位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细化落实举措。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照《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实化措施,明确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落实保障机制、宣传培训等具体内容。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举措和台账制定工作的检查指导。 (四)强化督促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对《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督办问责。要将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设考评综合评价重要依据。 附件:1.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协商会议机制 2.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3.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台账
附件1 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 协商会议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协商会议机制,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闹 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桑吉克 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志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闫尼知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扎 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拉毛杰布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扎西当知 县信访局副局长 赵 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卓玛杰布 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 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豆格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振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旦正加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加才让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贡保才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拉毛东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康天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振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芦松鹏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 荣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拉毛加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安林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汪新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汪新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肖光贤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新敏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 维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韩天颖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尕旦塔 县地震局副局长 何世昭 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副局长 万代草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夏河管理部副主任 马丽萍 县气象局副局长 魏宏仁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王双文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洪宝 县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魏立娜 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附件2 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 为确保《具体措施》各项重点任务在我县得到有效落实,特成立夏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普法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桑吉克 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旦正加 县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络员:王章仁 县公证处主任 杨小丽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苏 婷 县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潘俊芳 县司法局科员 鲁月悦 县司法局科员 联系电话:0941-712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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