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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4-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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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政任字〔2026〕7号 夏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晓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夏各单位: 根据《中共夏河县委关于马晓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夏任字〔2026〕27号),经2026年4月29日中共夏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晓岚同志任县财政支农服务中心主任; 金小花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费大鹏同志任拉卜楞大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道吉草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春芳同志任拉卜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杨宝兰同志任县司法局达麦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宋伟明同志任甘加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楞布扎西同志任桑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拉浪吉同志任达麦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马晓军同志任曲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财旺东珠同志任甘加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免去: 贡去才旦同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贡保才旦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金小花同志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务; 才让道吉同志甘加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马勇和同志达麦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杜学军同志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晓岚、金小花、费大鹏、道吉草、杨宝兰、宋伟明、楞布扎西、拉浪吉、马晓军、财旺东珠10名同志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间从2026年4月20日起计算。 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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