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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新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6-03-15   作者: 点击数:  



夏政任字20265



夏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新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夏各单位

根据《中共夏河县委关于罗新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夏任字20269号)2026314日中共夏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罗新生同志任县公安局王格尔塘派出所教导员;

德合拉才让同志任县公安局甘加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贡保杰同志任县公安局甘加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

万德扎西同志任县公安局唐尕昂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

庞俊鹏同志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仁曾草同志任唐尕昂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当子扎西同志任县司法局王格尔塘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道吉才旦同志任县司法局桑科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才保杰同志任科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何通男同志任县司法局麻当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完代扎西同志任唐尕昂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免去:

罗新生同志县公安局唐尕昂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新生、德合拉才让、贡保杰、万德扎西、庞俊鹏、仁曾草、当子扎西、道吉才旦、才保杰、何通男、完代扎西11名同志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间从312起计算。


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6315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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