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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5-03-07   作者: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夏各单位

根据《中共夏河县委关于何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委发〔202513精神经中共夏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志刚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国盛同志任县重大项目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何志刚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勒加才让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拉毛才旦同志牙利吉办事处主任职务;

且姜加同志县公安局阿木去乎分局局长职务;

杨海绪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才让当知同志牙利吉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志刚、杨国盛2名同志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间从即日起计算。




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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