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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卓玛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06-27   作者: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夏各单位

根据《中共夏河县委关于卓玛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夏任字202548精神经中共夏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卓玛草同志任县医共体总医院院长;

娘克才让同志任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道吉草同志任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孟亚宁同志任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王建峰同志任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陈秀丽同志任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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