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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肖光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2-06-14   作者: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州驻夏各单位:

根据县委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经1月25日中共夏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肖光贤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伟平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才让卓玛同志任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晓东同志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贡巴加同志任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主任(副科级)

柳兴华同志任县救助管理站站长(副科级);

潘永安同志任拉卜楞大景区管委会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才让东知同志任科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

免去:

董天兴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董海涛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瑾同志唐尕昂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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