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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时间:2022-09-20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甘南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如下方案。

、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深化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1.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州编制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基本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切实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3.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程序、事项和申报材料。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完善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推行“一张图”审批、可视化审批,推动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实现“最多90天”。积极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州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功能融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提升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4.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重点自查直接取消审批事项是否存在保留审批或变相审批情况;自查审批改为备案事项,是否按照省、州要求规范具体备案要求、办事指南、业务规范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自查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是否制定公布《告知承诺制示范文本》并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自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是否落实清单办理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是否对接甘南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自动推送;自查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是否及时接收和反馈、公示。5月底前完成自查,6月底前完成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5.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南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夏河县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化办事流程。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二)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数据共享、深化应用等工作,全面提升“全程网办”率和“一网通办”能力,推动“掌上办、指尖办”,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数字红利。

6.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确保平稳运行。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应进快进”原则,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共享工作。完善政务云管理平台功能。强化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容灾备份工作。

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7.深化特色应用。加快“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推动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大力开展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不来即享”服务系统的推广,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码通”。

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8.推动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功能,加强对各部门推进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数据监测和呈报,推动实现“一屏知全县、一键政务通”。

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9.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积极配合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

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10.健全制度规范。梳理制定数字政府建设数据共享、政务云管理、特色品牌等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数据管理条例》。

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树立“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的服务理念,紧盯事关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1.优化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全省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贯彻落实税务、社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12.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持续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逐一建立领导包抓机制,落实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扶持政策,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推广“标准地”改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13.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提档升级。配合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三期建设,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土地增值税免税等更多政策业务在线办理,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1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加快税务、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投放。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鼓励商业银行等机构进一步降低票据业务、助贷服务等费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人行夏河县支行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各金融机构

15.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常态化运行,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深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体系建设和常态化运用,促进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金融保险服务平台,参照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在线为参与交易的各市场主体提供中标贷、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保函、集采贷、政采贷等服务内容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16.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用好“减免缓返补”组合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给予倾斜帮扶。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和水、电、气、热、通信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发挥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登记)平台作用,严厉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继续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工商业用户全部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和供水价格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核定独立的城镇管道燃气价格,实施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

(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17.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国家制定的行业监管规则标准,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措施等,纳入甘南州“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的事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层级、部门、措施。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18.强化“互联网+监管”。强化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应用功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各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接共享,增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1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合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降低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继续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0.强化重点安全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五)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2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强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提供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公安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3.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梳理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动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省内通办”。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开展结婚登记“内通办”试点,推动实现“跨省通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4.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鼓励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利用手机APP甘快办、政务服务网等网上平台,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居家办、零跑动”。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5.优化特殊人群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应用服务,增设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切实解决特殊人群使用智能技术难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26.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分析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细化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制定本领域改革方案,明确配合部门责任分工、改革时序和节点安排。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对接牵头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一体化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任务,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狠抓政策落地。省、州已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作用,完善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接诉即办、闭环整改机制,切实消除改革堵点难点,提升改革质效。各牵头部门每季度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估,深入分析无法落实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评估报告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无合理原因未能按时落地的予以通报。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推介工作,提高改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改革红利。要及时总结推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展示各级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成果,营造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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