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查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整治。

整改目标:完成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我县辖区内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共有5台,对此,我县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按照一炉一档的要求,建立了整治台帐,完善了整治前后的影像综合资料,对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使用登记证的收回注销,其中3台锅炉已拆除,2台炉体去功能化(断水断电,烟囱和压力表已拆)。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了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的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注销淘汰改造治理任务。

整改结论:通过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我县辖区内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面完成注销淘汰改造治理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查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整治”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2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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