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街9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
|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查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整治。 整改目标:完成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我县辖区内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共有5台,对此,我县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按照一炉一档的要求,建立了整治台帐,完善了整治前后的影像综合资料,对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使用登记证的收回注销,其中3台锅炉已拆除,2台炉体去功能化(断水断电,烟囱和压力表已拆)。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了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的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注销淘汰改造治理任务。 整改结论:通过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我县辖区内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面完成注销淘汰改造治理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查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整治”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