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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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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2:甘肃省提出2018年完成40 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各市州上报完成43万户改造任务。但经核实,存在大量虚报假报问题。 整改目标:全面梳理夏河县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清单,认真核实2018年、2019年上报数据,查漏补缺,2020年全面完成州上下达改造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8年我县完成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45户(其中:县城棚户区33户、博拉乡加科村12户),上报州局完成户数45户,不存在虚报假报的问题。2019年我县完成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537户,2020年我县完成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1439户(其中: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完成清洁取暖土炕改造171户,县生态办完成清洁取暖土炕改造441户,住建部门天然气入户工程完成827户)。 整改结论:通过全面梳理核实,我县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不存在虚报假报的问题。“甘肃省提出2018年完成40 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各市州上报完成43万户改造任务。但经核实,存在大量虚报假报问题”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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