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2:甘肃省提出2018年完成40 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各市州上报完成43万户改造任务。但经核实,存在大量虚报假报问题。

整改目标:全面梳理夏河县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清单,认真核实2018年、2019年上报数据,查漏补缺,2020年全面完成州上下达改造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8年我县完成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45户(其中:县城棚户区33户、博拉乡加科村12户),上报州局完成户数45户,不存在虚报假报的问题。2019年我县完成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537户,2020年我县完成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1439户其中: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完成清洁取暖土炕改造171户,县生态办完成清洁取暖土炕改造441户,住建部门天然气入户工程完成827户)。

整改结论:通过全面梳理核实我县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不存在虚报假报的问题甘肃省提出2018年完成40 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各市州上报完成43万户改造任务。但经核实,存在大量虚报假报问题”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2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2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