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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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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8: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标煤)较2017年增长2.16%,远超甘肃省提出的1.36%增长限值。 整改目标:按照能源发展规划要求落实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整改情况:一是将夏河县“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县直相关部门,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同时,全面治理燃煤设施,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台,完成小火炉改造144台、农村土炕改造1439户。完成天然气供气一期工程,全县2个小区1084户全部接通天然气,通过不断加大燃煤设施治理,年消减散烧原煤1544吨。二是着力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全面落实煤炭市场24小时驻场制度,推进优质煤配送网点布局和硬件建设,建成优质煤配送中心1座、乡镇二级优质煤配送网点5个,做到了优质煤配送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水泥行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有力的推进了工业企业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夏河县煤炭消费量为8.97万吨,同比2019年下降3.62%,全面完成了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整改结论:通过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有效减少了煤炭消费总量,实现了煤炭消费总量年增长低于1.36%的目标。“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标煤)较2017年增长2.16%,远超甘肃省提出的1.36%增长限值”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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