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5: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其中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缺项漏项严重,庆阳市甚至将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等约束性指标擅自调整为预期性指标。

整改目标: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

整改情况:近年来,夏河县坚持以人为本的生态建设和保护理念,依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示范点,基本建立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形成与主体功能区划相对应的生态安全格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十三五”时期共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26项,总投资3.7111亿元。截至2020年10月,共落实各类资金2.865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777亿元(藏区专项0.52亿元,既有专项2.1577亿元),下达率为100%;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0.1880亿元,下达率100%。全面强化生态立县基本战略,奋力推进绿色夏河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黄河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9亿元,治理沙化和重度退化草原37.5万亩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政策逐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继续得到了加强。进一步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9天,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6%以上,县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均达到100%。

整改结论:通过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2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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