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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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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对重要生态地位和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巩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价值进一步提升,良好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中共夏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20号),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中心组7次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召开县委常委会议8次,政府常务会议13次,专题会议11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深入开展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和溯源调查,并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推进了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整改结论:通过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重要生态地位和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认识,推进了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巩固加强。“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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