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担当作为不够。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缺乏思想行动自觉,遇到问题绕着走,能推则推、一拖再拖的现象依然突出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甘南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夏河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先作为的实施意见》,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落实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纳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情形当中。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针对夏河矿山开发生态破坏问题,州纪委对4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针对水污染防治方面,县纪委对4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和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结论:通过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21日至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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