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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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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信访案件,2019年8月29日,生态环境部网站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通报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督察指出的环境问题。针对转办群众信访和通报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多次在现场调查研究、督办落实,并协调精干力量组成现场整改督导组,第一时间进驻矿区蹲点指导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经过2019年7月1日以来扎实有效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并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验,9月3日通过了由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县级验收。 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及完成情况 (一)关于“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明确将氰化尾渣列为危险废物,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委托甘肃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编制的《堆浸废渣场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却将氰化堆浸渣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来处置”的问题 完成情况:根据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和生态环境部通报的问题,县委、县政府责成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权威、有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单位,重新编制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区环境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并对评审等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2019年9月1日,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邀请7名国内知名环保专家对甘肃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编制的《夏河县加甘滩金矿堆浸废渣场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了初评,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同时,企业委托长春黄金研究院重新编制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0月26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评审通过后的方案开展了后续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关于“矿山恢复治理仍不到位和废渣堆浸问题,该矿堆放的废渣总量约900余万吨,其中堆浸渣约400余万吨,形成了长520米,高度为4米到50米的渣堆,堆浸渣场西南侧不稳定斜坡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且西南侧的截洪沟建设、防渗膜铺设等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 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按照《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完成了堆浸废渣场的环境治理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分级削坡、顶面平整、覆土种草、新建截排水渠、新建水池、铺设防渗膜、新建防渗墙等工作。共完成土石方开挖搬填30.7万立方米,覆土3.3万立方米,植草绿化13.8万平方米, 新建截排水渠6476.2米,新建容积为300立方米的上游淋溶液收集池1座,新建容积为560立方米的场外雨水收集池1座,在渣场的上游坡底铺设“两布一膜”防渗材料5316平方米,在II型渠底部铺设“两布一膜”防渗材料 3510平方米 。在工勘的基础上,完成了上游防渗墙(墙体长201米)和下游防渗墙(墙体长120米)以及1.3万米的帷幕钻孔注浆的全部建设工程。堆浸渣场西南侧不稳定斜坡经过治理,已形成5级平台,原先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人员坠落等较大环境安全隐患已被消除,恢复了生态环境,阻止了废水外渗,控制了水环境污染的风险。 (三)关于“未按照项目环评、验收提出的监测计划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纲》(HJ819—2017)开展污染物及环境质量监测,仅有2017年—2019年委托第三方开展地表水的季度监测报告,未提供地下水监测报告,不符合环评批复定期开展地下水、地表水水质监测的要求”的问题。 完成情况:按照《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和《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验收意见,布设新增了5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纲》(HJ819-2017),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蓝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开展地下水、地表水的水质监测。县整改办委托甘肃欣和检测公司对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地表水、地下水、矿坑涌水、渗滤液池和应急池水质开展了全面监测。通过连续检测数据显示:地表水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地下水样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土壤检测的47项指标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科学化。 (四)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未进行整体规划和统一安排,恢复治理工作不规范,两个区域分别委托两个单位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治理工作协调沟通不畅,互相不能有效衔接。尽管该公司正在对几处边坡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修建堆场截排水渠、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北面坡脚防渗处理,现场看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仍然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 完成情况:2019年9月4日,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解除了与青岛理工大学的施工合同,将高陡边坡的环境治理工作全部转给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承包施工,实现了堆浸废渣场和高陡坡两个治理区域施工队伍的整合,规范了治理工作,增强了衔接有效性,提高了施工速度。2019年9月20日,委托甘肃工程地质研究院重新编制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于9月22日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了对方案的评审。该方案也是综合治理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评审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高陡边坡及露天采坑边坡完成了削坡分级、边坡挂网、坡脚反压、采坑回填、弃渣平整、覆土种草、植种草坪等措施:挖填搬运土石方量34.64万立方米,安装隔离护栏网1172.7米,坡面喷播种草6万平方米,人工播撒种草4.9万平方米,植种草坪3.5万平方米,新建排水渠3263.9米。通过治理,高陡坡和采坑边坡提高了稳定性和安全性,实现了生态环境恢复,消除了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 (五)关于“事故应急池和渗滤液收集池管理使用不规范,渗滤液进入事故应急池,池内敷设有抽水泵和塑料管,涉嫌将事故应急池和渗滤液收集池废水排入矿坑水池中,不符合环评批复项目生产期必须做到零排放的要求”的问题。 完成情况:2019年8月30日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撤除了矿区池子周边所有无用的抽水泵和塑料管,只保留2根排渗管和2根往堆场去的回水管。同时撤除了堆场周边、矿坑边坡上所有不用的废旧塑料管,消除了向矿坑排水的嫌疑。新建了一座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渗滤液应急池,有效提高了应急能力。委托长春黄金研究院编制了《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堆浸渣场雨水与渗滤液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按照该工程初步设计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铺设管道1422 米,完成安装处理能力达到100立方米/天的渗滤液处理成套装置1套、水泵7台、柴油发电机组1套和电缆、仪表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回排水制度,及时将收集处理达标的渗滤液和雨水回排到堆浸场喷淋草地、草皮,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做到废水绝不外排,进一步消除了水环境污染的风险。 以上县级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联系电话:0941-7122208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楼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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