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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31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2016〕 22号)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要求,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大规模集中连片返贫致贫为目标,加大乡村特色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围绕突出问题,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以产业振兴为重点,延续执行脱贫攻坚期内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 调整优化实施范围,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整合范围和使用方向

(一)整合资金范围。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2021年中省两级下达整合范围内资金总规模为25044.7万元,具体包括:

1.中央财政资金2124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13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2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83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6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万元;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197万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地)专项资金75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5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78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414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569.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34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490万元。

2.省级财政资金投入37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9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0万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163万元、第二批省级小额贴息资金31万元);省级以工代赈资金142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330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0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就业增收。整合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行动,培育壮大“牛羊菜果薯药”及现代种业、奶业、饲草料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地方特色产品(食用菌、藜麦等),支持良种繁育基地、绿色标准化规模种养基地建设、产业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冷链仓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及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甘”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问题。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772.36万元,占下达总规模的94.9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投资13099.09万元,占比55.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673.27万元,占比44.9% 。具体分项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8类(项)

1.杂交油菜种植项目:投资256万元,种植优质杂交油菜5635亩,其中曲奥乡90亩、博拉镇1800亩、阿木去乎镇3545亩、甘加镇200亩。由补贴标准:种植补贴157元/亩、杂交油菜籽45元/亩、有机肥240公斤(6袋)/亩。以以奖代补方式落实种植补贴88.5万元,种籽补贴25.5万元,有机肥补贴142万元(其中向种植户每亩按照157元进行补贴;种籽、有机肥采购及种植技术服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培训)。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调整种植结构,增加产值,全力推进“万亩油菜花观赏长廊”建设,增加旅游业附加值。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小型农机具购置项目:投资18.5万元,扶持阿木去乎镇、牙利吉办事处、唐尕昂乡、麻当镇边缘户10户,购置农用三轮兰驼车9辆、翻耕机1台,兰驼车每辆补助2万元,翻耕机每台补助0.5万元,通过项目建设,持续巩固群众收入,加大产业发展,防止因灾、产业失败等不稳定因素导致致贫返贫。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3.良种羊引进项目:投资11.4万元,扶持吉仓乡、扎油乡、唐尕昂乡、博拉镇、甘加镇脱贫户1户、边缘户5户,引进良种羊95只,每只补助1200元,通过项目建设,持续巩固群众收入,加大产业发展,防止因灾、产业失败等不稳定因素导致致贫返贫。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4.生猪养殖项目:投资3万元,扶持麻当镇麻当行政村上红墙自然村边缘户1户,引进品种猪30头,每头补助1000元,通过项目建设,持续巩固群众收入,加大产业发展,防止因灾、产业失败等不稳定因素导致致贫返贫。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5.牛羊短期全舍饲育肥出栏扶持项目:投投资250万元,依据各乡镇牲畜超载过牧比重,对甘加镇、桑科镇等乡镇有牛羊全舍饲短期育肥出栏条件的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小道吉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仁考藏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索南才让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看召杰布甘加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潇源甘加藏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甘加镇亚荣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贡玛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奥龙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八角城甘加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八角甘加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八角弘业甘加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达杰甘加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刀吉才旦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卡加拉毛扎西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仁爱藏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哇代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育欣甘加藏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达吉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德庆央宗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甘加镇肖吾开哇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央格尔甘加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高宝原甘加藏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草原甘加藏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巴巴乐羔甘加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桑科镇富民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购饲草料补贴,每个养殖合作社全舍饲100天短期育肥200个羊单位,共全舍饲短期育肥1万个羊单位(有条件的养殖合作社、场可育肥2期),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羊单位每天饲草料补贴2.5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快牲畜短期育肥出栏,缓解草场超载过牧,扶持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牛羊短期全舍饲育肥出栏扶持项目:投资235.54万元,一是为加快牲畜出栏,实现草畜平衡,对牲畜养殖户、养殖场、合作社出售给夏河县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和县内工商部门登记的牛羊肉销售店铺的8万个羊单位(牛1万头、羊4万只)进行出栏补贴政策。每个羊单位出栏补贴80元。出售的牛羊养殖户、养殖场、合作社需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牲畜出栏便函、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出栏凭证进行补贴。二是对县内工商部门登记的牛羊肉销售店铺进行牲畜定点屠宰1个羊单位20元的往返运输费补贴,4万个羊单位80万元。需持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进行补贴。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变传统饲养模式,缩短饲养周期,加快牲畜出栏,实现草畜平衡,抵御市场风险,增加群众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娟姗犏雌牛高效繁育推广项目:投资112.5万元,在吉仓乡和牙利吉办事处扶持15个娟姗犏雌牛繁育农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牙利吉阿纳扎西牦牛养殖专业合作、雪域更潘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尼玛龙兴辉奶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尼玛龙阳诺尔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彭次合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赞格尔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达曲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格勒更潘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勒加秀毛牦雌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西德更播草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诺锦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绿草牲畜养殖专业合作社、斗格更潘草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吉仓乡西合道杰犏雌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吉仓乡那娄才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组建750头母牦牛繁育群(每个合作社50头),每头母牦牛按1000元标准发放饲草料,共计75万元;每个合作社购买发放母牦牛人工授精器械、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共计37.5万元。人工授精器械归合作社所有,技术培训和指导由县畜牧工作站承担。合作社所在地养殖户可无偿使用器械。繁育的优质娟姗犏雌牛按照县政府指导价向产业带有偿投放。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减畜不减奶、减畜不减肉、提升质量、增质增效,还能从根本上遏制地方优势畜种退化的趋势,减少草场载畜量,使牧区草场达到草畜平衡、减畜增效、优化结构、提升产业的目的。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8.安格斯肉牛杂交繁育项目:投资75万元,在犏雌牛养殖带扶持农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10个(博拉镇达尔哇村德勒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唐尕昂乡当知布犏雌牛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麦乡哲欠犏雌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达麦乡呼尔卡加犏雌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拉卜楞镇吾录玛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曲奥乡开指牛羊养殖合作社、吉仓乡雅尔吉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曲奥乡霍仓香告牛羊养殖合作社、达麦乡曹格尔牛羊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麦乡乎尔卡加索南拉毛犏雌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组建50头经产犏雌牛群,每头犏雌牛按1000元标准发放饲草料,共计50万元;每个合作社购买发放母牦牛人工授精器械、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共计25万元。人工授精器械归合作社所有,技术培训和指导由县畜牧工作站承担。合作社所在地养殖户可无偿使用器械。开展安格斯肉用尕力巴牛繁育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扶持10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能带动养殖户养殖优良种畜的积极性,提高我县肉类产品质量,形成产业链,实现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9.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97万元,以8个乡镇17个食品农场和农牧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先建后补的形式补助,新建库容500立方米、储藏能力100吨的机械冷库16座,通风库1座,建成后资产归承接主体所有。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和商品化储存能力,使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0.“五小”产业发展项目:投资6万元,扶持甘加镇、博拉镇、麻当镇脱贫户4户、监测户1户、边缘户1户发展五小产业,每户补助1万元,其中:农畜产品加工作坊4户,毛绒手工作坊2户。通过项目建设,持续巩固群众脱贫成果,扶持产业发展,防止因灾、因害等不稳定因素导致返贫。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托管服务面积1万亩,依托全县具有机械化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对各乡镇农户托管的耕地进行机耕、机翻服务,每亩每次补助50元。其中:夏河县机械饲料生产加工有限公司,机耕、机翻每亩每次补助50元,服务面积6000亩;夏河县曲奥乡腾源羊肚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机耕、机翻每亩每次补助50元,服务面积1000亩;夏河县拉卜楞镇尼廓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机耕、机翻每亩每次补助50元,服务面积1000亩;夏河县达麦乡洒嘎格尔特色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机耕、机翻每亩每次补助50元,服务面积1000亩;夏河县唐尕昂乡绿色原野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机耕、机翻每亩每次补助50元,服务面积1000亩。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升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有效利用,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村集体发展项目12项,投资3670万元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旅游业):投资500万元,为王格尔塘镇6个村投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其中:东山村70万元、崖玉村70万元、格尔仓村65万元、王格尔塘村95万元、阿孜合村100万元、洒索玛村100万元。6个村将发展资金量化折股,投入到夏河县达尔宗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5年后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若运营良好,继续续签合同;若经营不善,本金退还6个村集体,由村集体另行支配。该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野奢营地、星空营地、文创中心、民俗改造、换乘中心业务用房及停车场、购置换乘车辆等。由夏河县达尔宗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每年按照6%的比例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增加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鼓励当地群众将草场、土地入股到承接主体,增加财产性收入;引导承接主体与群众建立农副产品代销代购机制,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种植业):投资500万元,依托食用菌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扎油乡扎油曼行政村、扎油哇行政村、唐尕昂乡让吾道行政村、麻隆行政村、水龙行政村、曲奥乡清水行政村、香告行政村、麻当镇麻当行政村、切龙行政村、敖赛行政村每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万元,组建食用菌种植合作社及联合社,建立“企业+合作社(联合社)+基地+农牧户”产业发展模式,企业(联合社)负责菌种生产收购和加工销售,合作社和农牧户进行标准订单种植,以保价收购的模式种植羊肚菌等食用菌250亩,资金重点用于食用菌大棚建设(建棚标准为23米*14米,棚顶高为3.6米,棚肩高为1.8米的钢架结构,布设2层黑色遮阳网),共计修建250座种植大棚,菌种采购等内容。其中:扎油乡85亩、唐尕昂乡88亩、曲奥乡50亩、麻当镇7亩、达麦乡20亩;10个村以投资分红模式将发展资金折股量化投入到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股权归10个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与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签订投资合同,按6%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3)现代化奶牛(犏雌牛)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430万元,以夏河县机械饲料加工有限公司加尕滩生产基地为主体,采用现代化饲养设计和管理流程,新建500头养殖规模的奶牛养殖场。以村集体的模式,将扎油乡扎油道行政村130万元、扎油曼行政村150万元、扎油哇行政村150万元投入到承接主体。以投资分红模式,股权归3个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与夏河县机械饲料加工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按5%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4)食用菌种植产业发展项目:投资120万元,依托食用菌产业化龙头企业,反季节推广种植食用菌(羊肚菌、香菇等)60亩,其中:吉仓乡吉仓村25亩、唐尕昂乡让吾道村25亩、扎油乡扎油哇村10亩,按照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模式每亩2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用于食用菌大棚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棚标准为23米*14米,棚顶高为3.6米,棚肩高为1.8米的钢架结构,布设2层黑色遮阳网),菌种购买,技术服务等。3个村将发展资金折股量化投入到专业合作社,股权归3个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与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签订投资合同,按6%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5)果品深加工产业建设项目:投资60万元,依托夏河县曲奥乡前光滩香甜果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曲奥乡清水村、香告村2个行政村每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0万元,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等果品深加工产业发展模式,企业负责引进生产啤特果、沙棘深加工生产线和收购、加工销售、创建品牌,基地和农户进行标准化种植,实施订单种植,保价收购,引进啤特果、沙棘等饮料深加工生产线一条,产品包装及销售,扩建冷藏和加工厂房。以投资分红模式,股权归2个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与夏河县曲奥乡前光滩香甜果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合同,按6%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博拉镇鲜奶收购站建设项目:投资260万元,依托夏河县博拉镇娄来布村鲜奶收购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博拉镇5个非贫困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60万元,其中:娄来布行政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60万元,加地沟村、华盖村、玉华村、强格昂村4个村每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万元,5个村发展资金折股量化投入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该资金用于购置鲜奶配送车辆2辆,购置流动鲜奶收购车辆3辆,购置12吨鲜奶储藏罐2个,修建鲜奶冷库50平方米及厂房300平方米等。股权归5个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与夏河县博拉镇娄来布村鲜奶收购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签订投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每年按6%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夏河县“桑科小镇”建设项目:投资800万元,依托夏河县“桑科小镇”项目,计划为桑科镇地仓村、桑科镇岗岔村、科才镇其莫尔村、科才镇赞布宁村、科才镇科才村、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龙村、牙利吉办事处牙利吉村8个非贫困村每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万元,8个村将800万元发展资金折股量化投入到夏河县富民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归8个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与夏河县富民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每年按6%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聘用桑科镇劳动力稳定就业3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8)扶持专业合作社引进娟珊牛项目:投资420万元,投放本地繁育优质犏雌牛420头。一是扶持夏河县机械饲料生产加工有限公司引进200头娟姗犏雌牛,每头补助1万元,共计补助200万元。二是扶持农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7个(唐尕昂乡当知布犏雌牛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麦乡华藏犏雌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曲奥乡大草滩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达麦乡曹格尔牛羊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麦乡哲欠犏雌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麻当镇扎西当知犏雌牛养殖合作社、夏河县隆达牛羊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每头补助1万元,1个国有公司和7个合作社每年按照6%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合作社所在地扎油乡扎油道、扎油哇、扎油曼,唐尕昂乡让吾道,曲奥乡清水村、达麦乡达麦村、乎卡尔加村、麻当镇敖赛村集体经济)。1个国有公司和7个合作社按照6%的比例对合作社所在村进行保底分红,连续分红5年,分红带动5年后股权归承接主体所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9)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500万元,为达麦乡乎尔卡加行政村、达麦乡黄茨滩行政村、扎油乡扎油曼行政村、扎油乡扎油哇行政村、麻当镇孜合孜行政村、麻当镇麻当行政村、唐尕昂乡让吾曼行政村、唐尕昂乡水龙行政村、桑科镇岗岔行政村、桑科镇曼玛行政村10个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每个村50万元,10个村将发展资金量化折股,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合作社每年向投入村按5%的比例进行分红,3年后按照村集体所占股权比例分红,从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8)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50万元,为拉卜楞镇九甲行政村投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万元,九甲村将发展资金折股量化,投入到拉卜楞镇上塘乃合村游客接待中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接待中心,餐饮用品及其他用品购置。股权归九甲村集体所有,由拉卜楞镇上塘乃合村游客接待中心每年按照5%的比例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1)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30万元,为达麦乡达麦行政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0万元,投入到夏河县多麦当应藏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农家乐,餐饮用品及其他用品购置。股权归达麦村集体所有,由夏河县多麦当应藏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每年按照5%的比例保底分红,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2)资产收益项目:投资20万元,依托博拉镇华盖行政村尕么村利塔永安中药材种植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的模式,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当归、大黄等中藏药材种植50亩。股权归华盖村集体所有,合作社每年按照入股本金5%的比例给村集体分红。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旅游发展项目7类(项),投资2728.25万元

1)曲奥乡桦林村道路提升工程:投资223.36万元,新建曲奥乡桦林村道路1处,路基路面同宽3.0m-8.5m,共含24条巷道,巷道全长2.832Km(沥青混凝土路面14865m2、水泥混凝土路面720m2)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以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曲奥乡上、中、下桦林53人就近务工,发放劳务报酬53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曲奥乡上、中、下桦林三个村共84户380名农牧民群众发展发展集体经济旅游业打下基础,为全村致富奔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以以工代赈的方式增加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阿木去乎镇安果村旅游路项目:投资94.89万元,新建阿木去乎镇安果村景区内通路工程,项目路线总长1.289公里,计划全线采用5.0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铺筑,3.0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道路通达水平,有效改善景区环境,为农牧民群众发展发展集体经济旅游业打下基础,为全村致富奔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曲奥乡前光滩村乡村振兴全域旅游专业村建设项目:投资700万元,对村内游客接待中心改造282.03㎡;;新建景区安全防护墙1768m:景区停车场434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曲奥 乡前光滩村旅游产业发展,改善人 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为发展壮 大村集体经济铺垫坚实的基础 。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4)扎油乡桑斗塘村乡村振兴全域旅游专业村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一是建设游客接待中心1处,建筑面积51平方米;二是新建景区游步道800m;三是新建停车场400平方米;四是新建景点安全防护设施1处等旅游配套设施。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扎油乡桑 斗塘村旅游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5)阿木去乎镇尕加毛村人居环境改善及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投资120万元,新建混凝土盖板水沟55m,新安路缘石1685.6m等道路建设配套设施,新建景区安全仿木护栏381m, 旅游产业小木屋12个等旅游配套设施。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阿木去乎镇尕加茂村旅游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6)旅游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投资390万元,按照甘南州民宿评定办法,对逐级评审通过审核的星级户按照1星0.5万元,2星1万元,3星1.5万元元的标准,对全县260户三星级精品民宿、农(牧、藏)家乐给予补助,每户奖励补助资金1.5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扶持方式,有效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7)桑科特色小镇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桑科镇特色小镇10千伏及以下改造工程(半架空),新建10千伏线路3.8km,箱式变台区4台,新建低压线路4.98km,户表改造366个,电缆高分箱4台,电缆低分箱37台及相关附属工程,投资1000万元,通过桑科镇桑科小镇及周边电网改造提升,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及农牧村连片改造提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14.“两后生”培训补助项目:投资52.5万元,安排2021年“两后生”培训350人,在甘南州师范学校、甘南州卫生学校、甘南州畜牧学校、甘南州藏综专、兰州商业学校、兰州外语学院等中高职、专业技术学校实施。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分春秋两季补助,每季补助1500元)。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劳动力外出务工奖励补助项目:投资172万元,对全县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积极外出务工人员给予奖励补助,以外出务工时间按月为基数,奖励补助500元/人,最低补助500元/人,最高补助6000元/人。外出务工满3个月以上,交通补助300-800元/人,鼓励引导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6. 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健康饮茶)项目:投资20万元,购买低氟边销茶2000盒,每户发放4盒,向全县14个乡镇500户困难群众进行免费发放。项目实施有效引导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改变不健康饮茶方式,树立正确的饮茶观念,实现健康饮茶。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7.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投资355万元,给全县1354户己脱贫户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支持已脱贫人口和易致贫人口用于发展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性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通过利息补助,增加脱贫户收入。

责任单位:财政局

18.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类,投4816.4万元

(1)产业路建设项目:投资3132.74万元,在全县10个乡(镇)新建农畜产品产业路14条共计82.505km,其中:博拉镇强格昂行政村尕加村产业路7.0km、阿木去乎镇黑力宁巴行政村黑力宁巴村产业路7km、唐尕昂乡让吾曼行政村尕吉拉卡村产业路0.91km、嚓咔自然村至代合让自然村沙砾路2.2km、桑科镇桑达路至地仓四队产业路7.2km、桑科镇桑科一村、日芒二村村组路6km、王格尔塘镇哇达阿岗村砂砾路2.6km、阿木去乎镇上下南畔仁赞道乔吾塘村砂砾路7.9km、科才镇其莫尔行政村其莫尔二村热完玛沟产业路10km、甘加镇八角行政村八角四组产业路3.87km、桑科镇日芒行政村日芒二村、三村、五村砂砾路8.9km、阿木去乎镇扎代行政村扎代村至克莫村牧道8.715km、吉仓乡吉仓行政村麦加村热艾路牧道砂砾路5.6km、甘加镇八角二组村砂砾路4.57km。通过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农牧民放牧及发展生产难、输出难的问题,提高畜牧业产值,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交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683.66万元,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五部分工程内容。一是土地平整工程,584.29万元。本项目土地平整面积共3997.68亩,土地平整土方量为68.40万m3;表土剥离及回覆面积为3997.68亩,表土剥离及回覆土方量为53.32万m3;田坎修筑土方量为4.71万m3;土地翻耕面积为12214.22亩。二是土壤改良工程,256.50万元。项目区土壤改良工程主要是对牙利吉乡阿纳村、阿木去乎镇扎代村、甘南州畜牧综合实验场、夏河县机饲总站、扎油乡扎油道村、吉仓乡西小村阿木去乎镇吉昂村耕地进行培肥,有机肥选择以生物有机肥为主,也可选择农家肥、秸秆等肥料,每亩施有机肥200kg,培肥面积共12214.22亩。三是灌溉与排水工程,521.72万元。(1)水源工程。项目区共新建取水口3座。其中:甘加镇仁青村2座,王格尔塘镇崖玉村1座。(2)渠道工程。项目区共清理原有渠道1条,渠长85m;修建矩形斗渠(0.6×0.6m)4条,渠长3718m;修建矩形排水渠(0.6×0.6m)5条,渠长3677m;改建农渠(U50)16条,渠长8440m;改建农渠(U40)25条,渠长3648m。(3)排水工程。项目区共修建矩形排水渠(0.6×0.6m)5条,渠长3677m。其中:麻当镇敖赛村修建矩形排水渠(0.6×0.6m)1条,渠长254m;甘南州畜牧综合实验场修建矩形排水渠(0.6×0.6m)4条,渠长3423m。(4)渠系建筑物。项目区共新建单向节制分水闸(矩形100-矩形60)1座;单向节制分水闸(矩形100-U50)1座;单向节制分水闸(矩形60-矩形60)2座;单向节制分水闸(矩形60-U50)1座;单向节制分水闸(U50-U50)12座;单向节制分水闸(U50-U40)12座;单向节制分水闸(U40-U40)9座;双向节制分水闸(U50-U40)2座。项目共新建双向分水口(U50)24座;双向分水口(U40)12座;单向分水口(U50)301座;单向分水口(U40)113座;跌水分水口(U40)29座。项目共新建路涵(4m×0.6m)13道;路涵(φ600×4m)2道;路涵(φ400×4m)5道;路涵(φ400×3m)9道。项目共新建钢制跨沟渡管8m;新建PVC自来水尾水排水管30m。四是田间道路工程,148.11万元。(1)道路工程。项目区共修建机耕路(2.5m)1条,长240m;机耕路(3.0m)4条,长1106m;机耕路(4.0m)5条,长5637m;改建生产路(2.0m)6条,长7679m;改建生产路(2.5m)2条,长2451m;改建生产路(3.0m)6条,长4700m;新建生产路(2.5m)1条,长1160m。(2)道路附属工程。项目区共修建农桥(8m×5.5m)1座;路涵(φ1000×6m)3道;路涵(φ800×4m)18道;错车道9个。五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类(项)。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1454.64万元,新建8个乡镇6条入户路硬化项目12.583km,其中:达麦乡达麦行政村当应道村入户路硬化0.515km、达麦乡乎尔卡加行政村上尕寺自然村村组道路硬化0.513km、麻当镇麻当行政村上红墙、下红墙村道硬化1.6km、麻当镇孜合孜行政村下村至上下麻力巴村村道硬化0.53km、唐尕昂乡水龙行政村水龙昂村村道硬化0.7km、博拉镇加地沟行政村贡么自然村入户硬化0.356km、达麦乡达麦沟村村道硬化长1.6km、王格尔塘镇崖玉行政村吾岗村村道硬化长3km、博拉镇强格昂行政村文布滩村巷道硬化1km、麻当镇果宁行政村完格尔自然村易地搬迁点巷道硬化0.869km、甘加镇西科四组入户路硬化1.9km,通过项目建设,提高村组道路通达水平,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难、儿童上学难、农畜产品输出难等问题,有效提升农牧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乡村振兴局

2.农村水利设施项目投资5491.71万元。

1)小型农用桥建设项目:投资1864.43万元,在甘加镇仁青行政村仁青一、二组;吉仓乡吉仓行政村茶其、西欠村;牙利吉办事处格合咱行政村第五自然村;吉仓乡吉仓行政村麦加村;吉仓乡西小行政村郭扎村;牙利吉办事处牙利吉行政村桑曲哇玛自然村;扎油乡扎油道行政村黄科自然村;科才镇赞布宁四村;扎油乡特吾昂村;牙利吉办事处牙利吉行政村桑曲贡玛自然村;牙利吉办事处牙利吉行政村桑曲秀玛自然村;扎油乡扎油道行政村麦日昂自然村;扎油乡扎油道行政村一合杰自然村;麻当镇切龙行政村拉乃合等3个自然村;博拉镇娄来布行政村;桑科镇岗岔三村阿考合;麻当镇切龙行政村傲当村;博拉镇华盖行政村阿拉村等8个乡镇19个自然村,新建农用桥19座,通过项目建设,提高道路通达水平,解决农牧民群众农畜产品输出难等问题,并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聘用本地剩余劳动力占总用工人数约10-20%左右,实现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从而增加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民宗局

2)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投资467.28万元,在阿木去乎镇扎代行政村木道村;扎油乡扎油曼行政村斗西、拉代自然村;

唐尕昂乡者会村;牙利吉办事处阿纳村上古杂;博拉镇吾乎扎行政村卡乃合村5个乡镇6个自然村新建护村护田河堤3.79公里,通过项目建设,为群众排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聘用本地剩余劳动力占总用工人数约10-20%左右,实现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从而增加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3)夏河县央曲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投资1000万元,治理夏河县央曲河9.5km,布置堤线总长9217m,修建防冲坎11座,修建拦挡坝6座,保护1个村165户792人,1840亩农田不受洪水威胁,具有明显的防洪效益。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4)夏河县大夏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1160万元,在夏河县大夏河流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01平方千米,其中:荒山造水土保持生态林130公顷。改良草场面积765.6公顷,封禁治理760公顷,谷坊32座,新增措施保水量661.9万立方米,保土量82.66万吨,将部分地表径流转化为地下水,涵养水源,提高地表径流利用率,改善水环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夏河县博拉镇吉合库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1000万元,在夏河县博拉镇吉合库河新建堤防河堤工程10.507km,为群众排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3.安全饮水项目投资670.22万元

1)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投资400.22万元,一是修建甘加镇哇代村、曲奥乡桦林村水源地保护项目2处,投资84万元。二是新建小型水源改造22处,新增(维修)调蓄水池6座,新建截引池一座,埋设供水管道8km,新建检查井5座,新建入户设施20户。改造冻管长度20km,新增(改造)管网及附属建筑物长度38km,投资245万元。三是修建达麦乡乎尔卡加行政村垂子合村供水工程,投资42.22万元。四是麻当镇果宁行政村完格尔村易地搬迁点供水工程,投资2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2)2021年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投资270万元,一是在全县维修饮水安全工程128处,解决3579户2158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9个乡镇实施55个小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维修蓄水池7座,维修截引池13座,新建及维修阀门井6座,新建及维修入户井窖34座,新建集中供水房1座,管道疏通修复、更换或新建11955m。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4.中央财政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项目:投资500万元,实施中度退化草原3.45万亩,人工种草0.05万亩,其中:在吉仓乡木道村实施人工种草500亩、甘加镇西科村实施治理中度退化草原2.15万亩、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龙村治理中度退化草原1.3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可保护草原生态、改善生态环境,使草原得以休养生息,解决了禁牧封育后实行舍饲圈养带来的羊只品种退化、养羊效益不高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1832.7万元

1)科才镇乡村振兴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投资686.7万元,实施夏河县2021年科才镇乡村振兴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有路面打毛铺设沥青路面14259.8平方米,新建沥青路面660.4平方米,路肩165立方米,铺设路缘石1422米,排水边沟1103米,修建停车场1404平方米等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博拉镇博拉道自然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1146万元,新建博拉镇博拉道自然村生态文明小康村,主要建设内容:实施住房特色化风貌改造项目、巷道硬化及排水项目、消防点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标准化公厕建设项目、农牧民培训项目、农牧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畜棚改造工程、村庄绿化建设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等。

责任单位:县生态办

6.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投资449万元,为全县846户4536人(其中:已脱贫户391户1849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贫困户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7.其他项目投资275万元

1)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项目:投资222.5万元,实施农村抗震改造项目89户,每户补助2.5万元。其中:麻当镇20户,阿木去乎镇10户,唐尕昂乡1户,桑科镇1户,博拉镇5户,扎油乡4户,曲奥乡7户,吉仓乡4户,甘加镇5户,王格尔塘镇16户,达麦乡6户,拉卜楞镇10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地质灾害搬迁房屋补助项目52.5万元,实施麻当镇果宁行政村完格尔自然村20户村民地质灾害房屋搬迁安置项目,其中:5户已脱贫户每户补助3万元,其余15户每户补助2.5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不予考虑。不得将负面清单事项和行业“搭”项目纳入项目库,确保入库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管理按省级乡村振兴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公示。根据“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公告。实施整合项目的单位负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等信息,并实行整合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竣工检查验收。目建设全面完成后,由项目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乡镇共同对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工程管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按照规定及时明晰产权,办理资产移交,投入使用后,逐项建卡登记,由项目受益单位负责后续管护。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力度,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涉农资金整合进展和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要求,防止出现“应整不整”现象;牵头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专题培训,解读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意识。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合后的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整合工作成效好、项目建设进度快、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县政府将项目资金落实和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整合资金加快形成有效支出,切实解决“钱等项目”、实施缓慢等问题;要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按月将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报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各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县直部门不得对下达的涉农资金计划进行再次整合和随意调整。在涉农资金整合过程中,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调整项目实施计划的,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截留、套取、挪用涉农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确定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度绩效评价的项目,由整合办组织相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来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安排的主要依据。

  
附件【附件2:夏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3:夏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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