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时间:2024-02-27 作者: 点击数: |
|
夏河县草原部落网络休闲会所等75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之规定,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夏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甘南州合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 系 人:周全成、张伟平 联系电话:0941-7122333 联系地址:夏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特此公告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1.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57家)
2.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合作社名单(18家)
|
【关闭窗口】 |